在準備設立公司路上的小白,常遇到哪些問題呢?讓我們來娓娓道來吧
1.公司名稱要如何確定沒有其他公司使用呢?
Ans:
可以到經濟部商業司的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對想登記的公司名稱進行查詢,確認是否有其他公司已使用。
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QueryBar/queryInit.do
所查詢的公司名稱,若已有重複但公司名稱中有標明不同業務種類或可區別之文字者,視為不相同。
Q:舉例來說,若想登記小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但是經查詢後發現已經有公司登記小小餐飲股份有限公司,是否仍可以對此名稱進行登記呢?
Ans:
因兩公司之公司名稱中有標明不同業務種類,可讓大眾有所區別,故公司仍可以小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名稱預查保留。
Q:如果今天上網搜尋有看到「小小餐飲股份有限公司」,那我可以申請「小小餐飲有限公司」嗎?請說明。
Ans:
無法申請,根據公司名稱及業務預查審核準則第7-3條中的第一項可資區別之文字,不含公司組織種類。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80015
2.公司營業項目可以選多少項呢?
Ans:
無限制,可依公司預計經營項目進行選擇。應注意若選取營業代碼尾數為1,皆為政府規定之特許行業,需事先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後,方得以申請公司登記。
https://gcis.nat.gov.tw/cod/browseAction.do?method=browse
3.公司是否需刻印含”籌備處”之公司大章?
Ans:
若是為了銀行籌備處開戶而準備,答案是不需要。大多銀行開籌備戶頭僅需負責人小章即可,無須刻印XXX公司”籌備處”之公司大章。所以建議您先撥電話給銀行確認需要先準備的印章及文件之後,再到銀行辦理開戶手續唷。
4.必須持有公司股份才可以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嗎?
Ans:
有限公司之董事一定要是公司股東,才可以被選為董事;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及監察人可從有行為能力之人中選任,不一定需具備公司股東身份。
5.公司可於設立時併案申辦工商憑證。工商憑證是什麼?用途為何?
Ans:
工商憑證就是公司的身份證,以往會發營利事業登記證書,現在改以工商憑證IC卡取代。工商憑證主要用於網路上身份驗證用,可用於線上申請加退保、下載勞健保資訊、申請電子發票及授權協助查詢電子發票和報稅資訊等。另外工商憑證是有五年有效期限的,於到期後需再次申請。
6.公司設立的時程大約需要多久?
Ans:
一般公司設立登記完成,到收到政府寄送的核准函,整個過程約3周左右。
7.營業登記地預查需要提供哪些資料給代辦單位呢?
Ans:
營業登記地預查是公司登記地址在台北市才會需要的程序。
需要提供的資料如下:
(1)第一類謄本
(2)房屋稅單
(3)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
8.公司設立登記地址有什麼建議的地方嗎?
Ans:
(1)政府創業補助角度:可先查詢政府對於創業資金的相關法規,有些地區僅能領取中央政府補助,有些則是地方政府也有額外補助,所以依據不同的產業、不同公司階段及在不同的地區,政府會提供的創業補創都有所差異。另外,因為涉及不同地區的同業競爭對手可能數量或技術上也有差異,所以都建議設立公司之前,先想想看公司未來的資金佈局喔。
https://www.gov.tw/News_Content.aspx?n=26&s=511479
(2)費用分析角度:建議不要使用住家登記。因為公司屬於營業用途,包含地價稅、房屋稅和水電費等等都享有較高的營業用費率。
另外,工廠或特殊產業在部分地區會被規定只能用在特定用途的用地,辦公室則較無規定。
9.何時才能開始動用公司內部的資金呢?
Ans:
最快在會計師做完驗資程序後,才可動用資金。若會計師驗資時發現帳面餘額與投資金額不同,則需要增加查核程序,確保資金動用流向等,所以極可能會拖長驗資時間與增加收取服務費用。另外也要提醒公司資金動用僅能用在公司營運項目,例如付薪資、租金等費用,而不能移回原投資人的銀行帳戶,避免觸犯公司法。
10.公司設立前的開銷如何做才能在公司設立後列為公司開銷抵稅?
Ans:
如為公司開銷所需,建議使用以下方式與廠商溝通:
(1)請對方晚開發票,也就是先付款後開發票
(2)先以個人名義開發票,後續公司成立有統編後請對方換開發票
(3)若是收據的話,則需要在收據上載明籌備戶的抬頭
11.公司什麼時候需要用到英文名稱?
Ans:
(1)公司有實體進出口貿易
(2)公司有與海外公司交易可能,以致需要以英文名稱開立外幣帳戶
以上情況建議要向國貿局申請註冊公司英文名稱。
12.公司設立政府會收多少規費呢?
Ans:
名稱預查申請一次費用是150元;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若於線上申辦,申請規費以實收資本額/4,000計算,最低收取規費700元,若至臨櫃辦理,則最低收取規費1,000元。
以上是依據直誠過往服務經驗,客人最常在設立公司前所有的疑問,後續還會有訂定章程時常問的問答及設立完後續的問答唷。
【第二話】設立公司 章程篇
【第三話】設立公司 後續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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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字典2021-04-29善用境外資金匯回優惠稅率在專法有效期限內 善用境外資金匯回優惠稅率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以下稱專法)自108年8月15日公布以來,已實施一年多。雖隨著第一年優惠稅率截止,但自109年8月15日起的第二年仍有10%的特別稅率,如今此一優惠稅率實施即將在110年8月14日截止。因此在此一期限內,如個人自境外匯回的資金、營利事業匯回境外轉投資獲利的資金進行實質投資,仍可再享有稅率減半的優惠,減輕租稅負擔。 個人或營利事業單位欲申請適用專法案件時,需檢附相關文件及申請書,向戶籍所在地或登記地國稅局提出申請。國稅局對於申請適用專法的案件,僅進行適用資格審查,例如個人居住者、總機構在境內的營利事業等,並且由受理銀行辦理洗錢防制及資恐防治審查。另外,申請人也無須擔心,國稅局在取得申請人的文件未涉及所得資料,會作為日後會加強查核的情形。 個人或營利事業單位在申請適用專法前,應檢附相關文件得交由國稅局及受理銀行先行審視無誤後再遞件申請,可加速審查作業程序,以儘速取得核准函。 由於專法實施期限僅有二年,最後申請期限於110年8月14日截止。因此,有意願回台投資者,應把握時機,儘快向國稅局提出申請,在截止前將境外資金匯回,以享受此一優惠措施。 直誠企管顧問也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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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經驗分享2022-03-14問渠哪得清如許?唯有圖表一面開花費時間心力製作的財務月報,在會議時卻彷彿對牛彈琴?不知道大家是否也曾遇到這樣的問題,在這裡希望提供一些個人經驗分享,幫助正在思考這件事情的人不同的想法。 過去曾在四大事務所任職,由於大部分接觸到的人都具備財務背景,遇到對方不能理解的時候,多半不是對財務術語上出狀況。直到於直誠擔任顧問後,開始有較多機會與客戶端接觸,客戶也針對月報提出反饋,認為數字陳列太多、不易讀懂、無法迅速抓到重點等,讓我意識到自己原來一直都在用「財務人的語言跟非財務人溝通」,這就好比用中文在跟懂中文的外國人溝通一樣,在效率及效果上都沒辦法有好的表現,也因此讓我開始思考… 難道財務人沒有辦法用有效的方式跟非財務人溝通嗎? 那在更龐大的企業體中,財務部門是要如何做好跨部門溝通呢? 在和一位曾擔任上市公司財務長的直誠前輩討教後,前輩提出兩點建議: 1.在單頁投影片上,僅表達單一重要資訊。 2.比起數字表達,透過視覺化的表達,能讓人迅速接收資訊。 因此我將數字內容轉化為各式圖表(如長條圖、折線圖),獲得客戶一致好評,都認為視覺化後能更清楚且快速地協助他們了解財務狀況。在將數字視覺化的過程,其實我認為更重要的是「透過視覺化協助自己思考及表達」,因為在做圖表時必須精簡自己要表達的內容,在這個過程可以有效地幫助自己釐清真正的重點、去蕪存菁後明確表達自己的目的,但也要注意不是所有財務資訊都適合視覺化,有些視覺化反而模糊要表達的重點。 無論如何,視覺化畢竟只是一種手法,最核心的還是要先搞清楚「對方真正想要看到的內容」,提供給在各行各業的財務人,不妨從「如何了解客戶(管理階層)需要的內容」、「基本報告內容需要有什麼」這兩個議題去進一步思考,一起踏上讓財務變得更有價值的方向,讓客戶(管理階層)能看見財務的價值。 財務之路漫漫長,路上總是不乏有各式各樣的機遇,不論是好的還是壞的,都會帶來讓人進一步成長的機會,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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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字典2022-03-14大股東年度申報小提醒★提醒3月31日前要記得完成111年年度申報! 公司法有規定每年3月1日起開始辦理111年「年度申報」 依規定應將截至111年底之「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份(或出資額)超過10%股東」申報至「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並要於3月31日前完成申報。 相關網站: ◆中華民國經濟部 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98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