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天災受損怎麼辦?企業災害損失申報指南
台灣地震、豪雨等天災頻繁,近期113年4月3日早上7點58分09秒,台灣東部海域發生芮氏(里氏)7.2級大地震。各地陸續傳出災情,家裡的物品、抽屜紛紛倒塌掉落,狀況連連。
企業若因天災造成 固定資產、原物料或商品 損失,應如何在稅務上正確列報,以確保合規並降低財務影響?本指南將協助您掌握申報流程,避免因程序不符而遭剔除損失。
申報企業災害損失的 3 大步驟
遭受不可抗力的災害損失,記得把握災損3步驟(以下改編財政部專區報導)
第一步:拍照存證
當確保人員安全後,請務必立即拍攝受損現場照片,清楚記錄 損壞情形,並加註日期,以作為未來申報時的證明。
第二步:災後30日內檢附相關文件申請災害損失(報備)
營利事業適用
企業若因天災發生財產損失,應 在災損發生後 30 天內,以電話、書面或網路申請方式向您的國稅局管區申請,國稅局會評估是否需要派員勘查。而在申請之後,國稅局管區會直接核定;若是屬於要派員勘查者,國稅局就會直接聯繫您討論後續的手續。
營利事業受損標的物投有保險者,不論金額多寡,均予書面審核。
未投保險者,報備金額在新臺幣500萬元以下者,只要檢附相關資料文件即予書面審核(如經機關出具之火災證明、經認證之損失清單、災害報告表等)。
需要準備的資料有:
A.消防機關出具之火災證明(非火災損失者則免附)。
B.保險或公證公司出具之損失清單。(未投保者則免附)
C.災害現場及毀棄之照片(須加註日期)。
D.營利事業原物料、商品變質﹝固定資產及設備﹞災害報告表。
如果是固定資產發生損失,須檢附截至災害發生前1日之財產目錄、回復原狀已支付之憑證影本。
除了資產損失,如果公司帳簿憑證也受到災害造成損失或滅失,也要在災損事實發生後的30天內,向稽徵機關申請。
需要準備的資料有:
A.帳簿滅失申請書
B.受災平面圖及現場照片
C.若有向警察機關報備者,檢附其證明文件
第三步:修繕與稅務申報
企業進行修繕時,請務必保留所有合法憑證(如發票、收據),未來可作為費用或損失申報的依據。
民眾及營利事業於申報期時列報災害損失。
另外,直誠也提醒您,若公司的資產有受損,會認列災害損失;但若公司有投保保險,保險金額需認列成災害損失的減項喔。過往就遇過公司講保險補償金認列成公司的收入,導致國稅局發函詢問漏開發票,這樣就虧大嚕!
企業防災與稅務申報重點
✅ 損害發生後 30 天內 提出申報,避免無法認列損失
✅ 完整拍照存證 + 申請審核,確保文件齊全
✅ 保險理賠應正確列報,避免誤認為營業收入
以上為災害損失的申報流程,希望大家都用不到,但如果真的遇到了,還是要注意這些流程,以免被國稅局剔除損失,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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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法條:
所得稅法第17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0條之1
補充:
災害損失:係因個人財產遭受震災、風災、水災、旱災、寒害、火災、土石流、海嘯、瘟疫、蟲災、戰爭、核災、氣爆,或其他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之災害或事件且非屬人力所能抗拒者所受損失。但受有保險賠償或救濟金部分,其金額不得申請。
災害損失
減項
資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