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東年度申報小提醒
★提醒3月31日前要記得完成111年年度申報!
公司法有規定每年3月1日起開始辦理111年「年度申報」
依規定應將截至111年底之「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份(或出資額)超過10%股東」申報至「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並要於3月31日前完成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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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98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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