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公司還是行號,需要注意的稅務問題 Part Ⅱ
承上篇,今天我們繼續討論,關於設立公司或行號,需要特別注意的稅務問題,在上一篇以表格簡單的說明了在創立前的基本差異分析,以及營業稅及營所稅兩者在公司及行號間最大的稅務差異,今天我們來說明較細節的部份。
1.如何節稅
行號若屬於核定課稅(免開統一發票),不論經營盈餘或虧損,每3個月要繳交營業稅2400-6000元不等,年終須繳交約1萬多元所得稅(併入個人所得)。開立發票之行號或公司若虧損或無營業時,則不必繳交營利事業所得稅,但每兩個月需依營業額開立之發票上繳稽徵單位5%之營業稅。
所以關於大家最想知道的:開公司還是行號較節稅?單純從開公司或行號的辦理費用來說,開公司的費用成本較高。但若論未來發展性及多元性來說,創立公司比行號更具有彈性,不僅可以擴展組織規模、引進投資或貸款較為便利,稅捐的負擔上,也較有規劃空間。行號除非是申請小規模營業人(免開統一發票),否則在租稅負擔上不一定比公司來得輕。
以下簡單的假設說明,一零售業者的擴大書審純益率為6%來看,若該零售業者分別為行號及公司,而年度收入為2,000萬,以2023年稅務規則試算:
從上述可看到,若經營行號的營業人年度收入較高,收入併入個人所得稅計算稅率後,繳納稅款可能比開立公司所需繳納之稅款低。那為什麼還要開立公司呢?以下說明開立公司的好處。
(1)公司比行號更容易申請貸款
雖然申請貸款的時候,金融機構會多方面評估,但在實務上的經驗,公司的貸款額度和條件一般來說都會比行號來得優,因為公司有公司法的限制規範,再加上設立公司必須請會計師資本額簽證,讓金融機構在放貸時較有保障,因此相較於行號來說,會更願意將錢借給公司。
(2)公司申請補助較容易
行號可以申請免用統一發票,也就是我們講的小規模營業人,而公司不行,雖然這樣可以節省不少稅務支出,但免用統一發票之行號會很難申請到創業補助。
(3)公司較容易累積商譽
公司和行號還有一個差別是:公司的名稱在全國內不能重複,行號的話是在縣市內不能重複,因此若只是想要做地區型的小生意的話,設立行號即可,反之,若是想要將生意做到全國,建議設立公司,尤其是有將品牌名稱置入需求或是商品有貼商品標示的創業者更需要設立公司,這樣就可以避免做出名氣後,品牌或公司名稱被別人搶先註冊走。
(4)公司是有限清償責任
若開設行號,哪天公司面臨無力償還債務情況的時候,就必須從所有合夥人的個人資產中拿錢出來還債。因為行號屬於「無限清償責任」;而公司屬於「以出資額為限」的有限責任,因此開設公司即使在無力償還債務的時候,也只會賠掉投資的金額,並不會涉及個人財產。所以如果開創可能比較有風險承擔的事業,建議都要用公司啦!
1.公司的費用抵稅,簡單條列八大項目清單
a.公司業務相關支出:公司銷售貨物或勞務相關之統一發票或收據。
b.公司設備相關支出:辦公用品、公司用車、水電瓦斯網路電話等等。
c.公司業務差旅相關支出:公司員工因業務需要產生之住宿、伙食和交通費用等。
d.租金成本:以公司名義簽定之營業場所或辦公室的租金費用。
e.廣告費用:與公司業務有關之宣傳海報、贈品、電視廣告等。
f.捐贈費用:對公益、慈善、教育機構和政府捐贈,但有其金額限制,政府機關則無限額。g.訓練費用:為培育員工而產生之訓練費用
h.利息費用:以公司名義購置動產、不動產或營業所需而貸款所產生之利息支出。
以上簡單說明公司費用抵稅之項目,費用百百種,當然不止於上述所提到的層面,若需要了解更多可扣抵項目,可以參考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或直接向直誠專業人員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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