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疫情的關係,業績一直沒有起色,或是因為「某些因素」老闆想要休息一下,應該怎麼處理公司呢?我們先來搞懂停業跟解散各自代表甚麼意思:
停業就是暫停營業,指公司由於生產、經營等原因,需要暫停經營,在主管單位批准後辦理之停業登記,每次最長不能超過1年,需要在復業前或復業後15日內申請復業登記,1年到期後如要繼續停業應向主管機關辦理展延停業日期。
流程如下:
解散也就是我們說的歇業,(通常行號叫歇業,公司叫解散,以下我們皆稱為解散),是因為經營方面的原因致使公司不宜或不能繼續經營的時候,所進行的結束作業,經主管機關核准後不能再申請恢復登記。
但是公司完成解散登記還不夠,公司的權利義務在完成清算作業前仍未消滅,在解散登記後清算完成前,公司之權益義務會處於待結清的不安定狀態,亦可能會遺留稅務及債權債務等相關法律問題,僅有依法完成清算之程序,才會消滅公司的法人格。
所以,一般我們說的「解散清算」其實是兩件事情,向登記主管機關辦理完「解散」登記後,還要向法院提出「清算」聲請,兩個步驟都完成後公司才正式消滅。
流程如下:
以下提供我們常見的解散相關問題集,供各位讀者參考:
1. 我要停業還是解散?
我們要考慮的第一點就是:「要不要恢復營業?」,公司只是因為目前的情勢暫停營業?還是要收起來不做了?兩種狀況不同,沒辦法直接斷言哪一個比較好,老闆們必需考慮度過難關後是否打算繼續營業。如果有意繼續經營,當然是申請「停業」,如果已經決定不打算繼續經營,就要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辦理解散,也要經過清算程序結清稅務及債務問題。
2. 停業的優點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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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保留名稱,不會被別人拿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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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業之後不用繳每期的營業稅,但是停業當期的營業稅、營所稅、扣繳仍要申報,後續若有扣繳項目,也要記得申報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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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辦理複雜的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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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後續可以恢復營業。
3. 解散的原因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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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營事業已成就或不能成就。
當公司的任務已完成或無法完成時,股東可以決議將公司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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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解散事由是一般公司章程必要紀載的事項,在制訂公司章程的時候,可以明訂公司的解散事由,如果在公司經營中,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了,股東會可以決議將公司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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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決議解散
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經股東以上同意時,則可以將公司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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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宣告破產,不能繼續經營其事業時應自行辦理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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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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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設立登記後6個月尚未開始營業者。但已辦妥延展登記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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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營業後自行停止營業6個月以上者。但已辦妥停業登記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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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解散
公司的經營有顯著困難或重大損害時,法院可以依股東的聲請,在徵詢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意見並通知公司提出答辯後,裁定解散。上述聲請,在股份有限公司,應有繼續六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提出。
4. 如果公司想要解散,但是股東不想,有沒有自救的方式?
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須經2/3股東以上同意,若是1/3以上股東沒有解散的意願,可以在表決時表達意見,讓解散議案不通過。
5. 一定要找法院嗎?
辦理清算作業一定要找法院喔!法院的工作就是協助解散的公司結清稅務及債務問題,並監督公司指定的清算人是否確實將公司的剩餘財產分配給股東,當以上程序都完成後,法院會發出函文,確定已完成清算程序,完成公司法人格的消滅。
但是實務上也有很多公司不走到法院程序,那就代表清算程序還沒有完成。過往我們也遇過負責人要出國了在海關被攔下來,因為還有稅負沒有繳完,所以只要沒有進到法院結清債務,都不算完成清算程序。所以公司法人格尚未消滅之前,清算人(假定負責人)都還是要負責的喔,所以清算人一定要特別小心。
6. 聽說解散要登報?這種丟臉的事一定要嗎?
沒錯!不要怕丟臉!一定要登報喔!登報的作用是在向公司未知的債權人宣告公司已經解散了,如果還有債權必須要在三個月內通知公司申報債權,超過三個月後公司則可以不受理。
7. 停業和解散的辦理時間多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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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業:約4個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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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含清算):至少6個月(因為清算人就任後6個月才能申請清算完結)。
因為每一間公司體質不一樣,如果您有相關的問題需要直誠提供專業的建議,歡迎聯絡我們,我們會安排專業的會計師及顧問給您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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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字典2021-04-29善用境外資金匯回優惠稅率在專法有效期限內 善用境外資金匯回優惠稅率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以下稱專法)自108年8月15日公布以來,已實施一年多。雖隨著第一年優惠稅率截止,但自109年8月15日起的第二年仍有10%的特別稅率,如今此一優惠稅率實施即將在110年8月14日截止。因此在此一期限內,如個人自境外匯回的資金、營利事業匯回境外轉投資獲利的資金進行實質投資,仍可再享有稅率減半的優惠,減輕租稅負擔。 個人或營利事業單位欲申請適用專法案件時,需檢附相關文件及申請書,向戶籍所在地或登記地國稅局提出申請。國稅局對於申請適用專法的案件,僅進行適用資格審查,例如個人居住者、總機構在境內的營利事業等,並且由受理銀行辦理洗錢防制及資恐防治審查。另外,申請人也無須擔心,國稅局在取得申請人的文件未涉及所得資料,會作為日後會加強查核的情形。 個人或營利事業單位在申請適用專法前,應檢附相關文件得交由國稅局及受理銀行先行審視無誤後再遞件申請,可加速審查作業程序,以儘速取得核准函。 由於專法實施期限僅有二年,最後申請期限於110年8月14日截止。因此,有意願回台投資者,應把握時機,儘快向國稅局提出申請,在截止前將境外資金匯回,以享受此一優惠措施。 直誠企管顧問也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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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經驗分享2022-03-14問渠哪得清如許?唯有圖表一面開花費時間心力製作的財務月報,在會議時卻彷彿對牛彈琴?不知道大家是否也曾遇到這樣的問題,在這裡希望提供一些個人經驗分享,幫助正在思考這件事情的人不同的想法。 過去曾在四大事務所任職,由於大部分接觸到的人都具備財務背景,遇到對方不能理解的時候,多半不是對財務術語上出狀況。直到於直誠擔任顧問後,開始有較多機會與客戶端接觸,客戶也針對月報提出反饋,認為數字陳列太多、不易讀懂、無法迅速抓到重點等,讓我意識到自己原來一直都在用「財務人的語言跟非財務人溝通」,這就好比用中文在跟懂中文的外國人溝通一樣,在效率及效果上都沒辦法有好的表現,也因此讓我開始思考… 難道財務人沒有辦法用有效的方式跟非財務人溝通嗎? 那在更龐大的企業體中,財務部門是要如何做好跨部門溝通呢? 在和一位曾擔任上市公司財務長的直誠前輩討教後,前輩提出兩點建議: 1.在單頁投影片上,僅表達單一重要資訊。 2.比起數字表達,透過視覺化的表達,能讓人迅速接收資訊。 因此我將數字內容轉化為各式圖表(如長條圖、折線圖),獲得客戶一致好評,都認為視覺化後能更清楚且快速地協助他們了解財務狀況。在將數字視覺化的過程,其實我認為更重要的是「透過視覺化協助自己思考及表達」,因為在做圖表時必須精簡自己要表達的內容,在這個過程可以有效地幫助自己釐清真正的重點、去蕪存菁後明確表達自己的目的,但也要注意不是所有財務資訊都適合視覺化,有些視覺化反而模糊要表達的重點。 無論如何,視覺化畢竟只是一種手法,最核心的還是要先搞清楚「對方真正想要看到的內容」,提供給在各行各業的財務人,不妨從「如何了解客戶(管理階層)需要的內容」、「基本報告內容需要有什麼」這兩個議題去進一步思考,一起踏上讓財務變得更有價值的方向,讓客戶(管理階層)能看見財務的價值。 財務之路漫漫長,路上總是不乏有各式各樣的機遇,不論是好的還是壞的,都會帶來讓人進一步成長的機會,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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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字典2022-03-14大股東年度申報小提醒★提醒3月31日前要記得完成111年年度申報! 公司法有規定每年3月1日起開始辦理111年「年度申報」 依規定應將截至111年底之「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份(或出資額)超過10%股東」申報至「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並要於3月31日前完成申報。 相關網站: ◆中華民國經濟部 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98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