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股票要繳什麼稅?您不可不知的魔鬼細節
贈與股票稅務計算的基本規定
財產所有人以自己之財產贈與他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規定,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以贈與時之「時價」為準。如果贈與的財產為未上市、未上櫃及非興櫃之股份或股票(以下合稱股票),則依《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29條規定,應以贈與日該公司之資產淨值估定。
需要注意:
除非該公司已擅自停業、歇業、他遷不明或有其他具體事證,足以認定所贈與之股票價值已減少或已無價值者外,贈與人申報贈與股票之每股資產淨值,如果經稽徵機關查稅後調高者,該短差金額,仍應課徵贈與稅喔!
未上市股票如何估價?
依《所得稅法》第22條規定,公司組織之會計基礎,應採用「權責發生制」編製財務報表,以確保資產淨值的真實性。
故股票發行公司提供股東贈與日之期中財務報表,仍應以應計基礎編製;於編表時,應照權責發生制,將報表紀錄至贈與日,以真實表達公司財務狀況,避免公司資產淨值低估。
權責發生制是什麼?
那權責發生制又是什麼意思呀?白話舉一個例:
案例:公司在6月15日販售貨物,合約價金扣除貨物成本後,賺取利潤1,000,000元。公司並於7月15日實際收到客戶匯款的合約價金。
則按照權責發生制,公司當年度截至6月30日為止的帳務就會記錄此利潤1,000,000元,而非等到合約價款收到的7月才記錄此利潤。
應用在贈與稅
故若贈與日是6月30日時,計算公司每股價值時,就一定要把此利潤1,000,000元納入計算,才能真實表達公司6月30日的財務狀況。
實際案例:股票贈與稅額計算過程
完整舉例說明
A君於11月30日將其持有之甲公司股票300,000股贈與B君,按每股資產淨值12元,申報贈與總額3,600,000元(12元×300,000股),應納贈與稅額116,000元〔(3,600,000元-免稅額2,440,000元)×稅率10%〕,並提示該公司當年11月30日資產負債表佐證。
國稅局查核結果
國稅局於調查該贈與稅案件時,查核甲公司為營造公司,且有在建工程等項目,因編製財務報表前未先進行調整,短列同年1月至11月工程利益,造成當年11月30日每股資產淨值低估。
經國稅局重新調整後,核定11月30日每股資產淨值25元,贈與總額7,500,000元(25元×300,000股),應納贈與稅額506,000元〔(7,500,000元-2,440,000元)×10%〕,計核增贈與稅額390,000元(506,000元-116,000元)。
重點提醒
贈與人應確認公司財務報表的正確性,確保申報資料無誤。
若資產淨值被調整,需依國稅局核定結果補繳稅額。
贈與稅申報的重要文件
股東在跟公司索取財務報表時,務必要求公司的會計人員該財務報表依規定進行調整。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2條規定,公司在辦理贈與財產之產權移轉登記時,應通知贈與股票之當事人檢附稽徵機關核發之以下文件:
稅款繳清證明書
核定免稅證明書
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
同意移轉證明書之副本
提醒:如果贈與人不能繳附相關文件時,公司也不得為股東執行股票的移轉登記,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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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個人股東看到這裡大概會一個頭兩個大:「我要注意不要漏繳稅就算了,我還要懂會計去看公司報表有沒有按照國稅局規定記帳,我是全能超人嗎?」,這時你可以不用猶豫直接加入財稅夥伴直誠的官方LINE帳號,隨時與我們聯繫,我們會很樂意為你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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