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私訊我們問營業額在什麼情況下該做什麼登記?需要哪些文件才能申請?
現在就讓我們來為大家解答吧!
商業/公司登記跟電商有關係嗎?
有,關係可大了!只要您的月營業額達8萬,那就務必好好讀下去。
第一種情況-月營業額超過8萬元且未來也不會超過20萬元,我們會建議您設立行號,而擁有免用統一發票資格(營業額未達20萬)。
如此一來,行號營業稅率只有1%,但營所稅會併入個人的綜合所得稅裡(5%-40%)。但若您預估未來年營業額可能會超過500萬,那建議您往第二種情況思考。
第二種情況-月營業額超過20萬元,需要開發票!但您可以選擇要用行號開立發票或用公司開立發票,差異在哪呢?
主要是稅務計算方式的不同。若您的年營業額有很大可能超過500萬元,我們建議您直接開立公司;但若年營業額在可預見的未來都會低於500萬元,那就成立行號就可以囉。請參考下表:
公司的營業稅率5%,需開立統一發票,可與進項發票稅額相抵;且營所稅是固定的20%,相較於行號的營所稅併入綜所稅計算,可能會課5%-40%來看,確實有可能會為您省下不少稅負。同時設立公司的優點也很多,像是為有限清償責任、對外給人的印象較好、可以累積商譽、銀行貸款能申請較高的額度、營所稅的稅務減免…等。
詳情也可閱讀我們的另一篇文章:<設立公司還是行號? 營業稅與營所稅差在哪?>
這些想起來是否覺得有點複雜?為了省下您寶貴的時間和精力,直誠管顧很願意協助您一起探索您的設立公司/行號需求。官方LINE搜尋起來,讓我們竭誠為您服務。
營業登記是什麼?公司登記和商業登記又是什麼?
知道要設立公司或行號了,但是大家都講的好模糊。又有商業登記,又有營業登記,又有公司登記?還有稅額登記?到底什麼跟什麼,要怎麼辦啊!?
首先,先來了解涵蓋最廣的是營業登記。營業登記包含商業/公司登記及稅籍登記,總之,營業登記就是「全包了」的意思。
公司/商業登記是指在經濟部或縣市政府立案登記,如果是商行/工作室等的行號,就是做「商業登記」;如果是公司,則是做「公司登記」。
如果沒有要在經濟部或縣市政府立案登記,讓客戶可以在政府公開網站中直接查詢得到您的登記資料;或者是沒有想要合夥跟別人一起分攤風險;又或者沒有想和大型公司或政府做生意,那也可能不一定要做商業/公司登記喔;但有營業事實者,一定要做稅籍登記啊,後面我們就會說到,先耐著性子看下去。
商店未辦理商業登記,即對外營業,該如何處置?
按商業登記法第4條規定:「商業除第5條規定外,非經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登記,不得成立。」及第31條規定:「未經設立登記而以商業名義經營業務或為其他法律行為者,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應命行為人限期辦妥登記;屆期未辦妥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商業登記法第5條規定:
第5條(得免登記之商業)
下列各款小規模商業,得免依本法申請登記:
一、攤販。
二、家庭農、林、漁、牧業者。
三、家庭手工業者。
四、民宿經營者。
五、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
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所定小規模商業,以自任操作或雖僱用員工而仍以自己操作為主者為限。
公司/商業登記的申請主管機關不同!
主管機關這麼多,那要找的是誰呢?
商業登記的主管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而公司的實收資本額也可能會影響主管機關,以下直接來看公司登記的主管機關是哪個單位:
稅籍登記的主管機關,則是所在地之財政部國稅局所屬稽徵所(分局)。
營業額達多少需要做稅籍登記呢?
一般人只要有營業事實,即需要辦理稅籍登記!
但法律上也規定其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8萬元)者,可以免辦稅籍登記。
營業人開始營業時,除符合免辦稅籍登記外,請於開始營業前,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辦理稅籍登記。如一時疏忽漏未辦理登記,在經主管稽徵機關第一次通知限期補辦時,即依限補辦者,依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16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電商呢?電商需要做稅籍登記嗎?國稅局也查不到我的營業額,裝死可以嗎?
如前面所述,電商若每月銷售額達起徵點(8萬元),則需要做稅籍登記與商業登記。
國稅局也查不到我的營業額,裝死可以嗎?很可惜的是不行,現在稅局很聰明的,第一個手段是會請金流平台提供帳戶的金流,第二個手段則是會請銀行提供高頻交易帳戶的金流,所以現在沒被抓到的你,並不代表未來抓不到喔!直誠管顧每週都會收到網路好朋友們私訊我們,說被國稅局發函文要補稅了。所以您真的不可不防呀!
電商月營業額落在8萬~20萬的區間,申請稅籍登記需要附上哪些文件呢?
1.營業人(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
2.營業額若未達20萬之小規模營業人,可一併附上營業稅申辦事項綜合申請書,申請免使用統一發票作業。
想必看到這裡,您有一種撥開雲霧見明月之感。如果您都知道自己要設立公司還是行號了,不如就來填寫公司/行號設立的表單,趕快設立公司吧。(設立請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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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字典2021-04-29善用境外資金匯回優惠稅率在專法有效期限內 善用境外資金匯回優惠稅率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以下稱專法)自108年8月15日公布以來,已實施一年多。雖隨著第一年優惠稅率截止,但自109年8月15日起的第二年仍有10%的特別稅率,如今此一優惠稅率實施即將在110年8月14日截止。因此在此一期限內,如個人自境外匯回的資金、營利事業匯回境外轉投資獲利的資金進行實質投資,仍可再享有稅率減半的優惠,減輕租稅負擔。 個人或營利事業單位欲申請適用專法案件時,需檢附相關文件及申請書,向戶籍所在地或登記地國稅局提出申請。國稅局對於申請適用專法的案件,僅進行適用資格審查,例如個人居住者、總機構在境內的營利事業等,並且由受理銀行辦理洗錢防制及資恐防治審查。另外,申請人也無須擔心,國稅局在取得申請人的文件未涉及所得資料,會作為日後會加強查核的情形。 個人或營利事業單位在申請適用專法前,應檢附相關文件得交由國稅局及受理銀行先行審視無誤後再遞件申請,可加速審查作業程序,以儘速取得核准函。 由於專法實施期限僅有二年,最後申請期限於110年8月14日截止。因此,有意願回台投資者,應把握時機,儘快向國稅局提出申請,在截止前將境外資金匯回,以享受此一優惠措施。 直誠企管顧問也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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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經驗分享2022-03-14問渠哪得清如許?唯有圖表一面開花費時間心力製作的財務月報,在會議時卻彷彿對牛彈琴?不知道大家是否也曾遇到這樣的問題,在這裡希望提供一些個人經驗分享,幫助正在思考這件事情的人不同的想法。 過去曾在四大事務所任職,由於大部分接觸到的人都具備財務背景,遇到對方不能理解的時候,多半不是對財務術語上出狀況。直到於直誠擔任顧問後,開始有較多機會與客戶端接觸,客戶也針對月報提出反饋,認為數字陳列太多、不易讀懂、無法迅速抓到重點等,讓我意識到自己原來一直都在用「財務人的語言跟非財務人溝通」,這就好比用中文在跟懂中文的外國人溝通一樣,在效率及效果上都沒辦法有好的表現,也因此讓我開始思考… 難道財務人沒有辦法用有效的方式跟非財務人溝通嗎? 那在更龐大的企業體中,財務部門是要如何做好跨部門溝通呢? 在和一位曾擔任上市公司財務長的直誠前輩討教後,前輩提出兩點建議: 1.在單頁投影片上,僅表達單一重要資訊。 2.比起數字表達,透過視覺化的表達,能讓人迅速接收資訊。 因此我將數字內容轉化為各式圖表(如長條圖、折線圖),獲得客戶一致好評,都認為視覺化後能更清楚且快速地協助他們了解財務狀況。在將數字視覺化的過程,其實我認為更重要的是「透過視覺化協助自己思考及表達」,因為在做圖表時必須精簡自己要表達的內容,在這個過程可以有效地幫助自己釐清真正的重點、去蕪存菁後明確表達自己的目的,但也要注意不是所有財務資訊都適合視覺化,有些視覺化反而模糊要表達的重點。 無論如何,視覺化畢竟只是一種手法,最核心的還是要先搞清楚「對方真正想要看到的內容」,提供給在各行各業的財務人,不妨從「如何了解客戶(管理階層)需要的內容」、「基本報告內容需要有什麼」這兩個議題去進一步思考,一起踏上讓財務變得更有價值的方向,讓客戶(管理階層)能看見財務的價值。 財務之路漫漫長,路上總是不乏有各式各樣的機遇,不論是好的還是壞的,都會帶來讓人進一步成長的機會,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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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字典2022-03-14大股東年度申報小提醒★提醒3月31日前要記得完成111年年度申報! 公司法有規定每年3月1日起開始辦理111年「年度申報」 依規定應將截至111年底之「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份(或出資額)超過10%股東」申報至「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並要於3月31日前完成申報。 相關網站: ◆中華民國經濟部 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98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