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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譚雅文 文章分類:經營之道
什麼是會計師財簽?什麼是會計師稅簽?解析財簽和稅簽的差異 2023-12-12

隨著年底將近,顧問們忙碌地與客戶溝通,詢問是否需要協助進行財務簽證或稅務簽證。然而,客戶往往反問:「什麼是財簽?什麼是稅簽?兩者有何不同?」接下來,就讓我帶大家從兩者的用途與規定範圍拆解,讓你更清晰地了解兩者間的差異及適用性,判斷是否符合企業需求。
 

會計師財簽(財務簽證)是什麼?

通常指的是會計師對公司財務報告的簽署,會計師會查核公司出示的財務報表是否符合一般公認會計準則編制,並就查核結果出示查核報告書,此報告可供特定相關人(如董事、股東、政府機構、銀行等)參考使用,以目前公司法第20條、經濟部商字第107024253340號公告及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徵信準則第18條規定,公司若符合以下其中一種情形就需要財務簽證(分法令強制與不強制要求二種):

  • 法令強制要求:

  1. 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2. 實收資本額達3,000萬元以上之公司

  3. 營業收入達1億元之公司 (★你沒看錯,這是新規定)

  4. 公司投保勞保員工達100人(★你沒眼花,這是新規定)
    (依公司法規定,上述三者之公司,財務報表需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提請股東或股東常會承認。)

  • 非法令強制要求:

  1. 向銀行借款3000萬以上銀行要求出財簽。(實際仍以各銀行融資審核條件為準)


依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徵信準則第18條規定,企業在各行庫總授信金額包括歸戶及新申請金額達3,000萬元以上者需提示會計師簽證查核報告書予銀行,又稱「融資簽證」

  1. 股東要求出財簽,通常若股東是上市櫃公司,或股東是有規模的國外法人,就會要求子公司出財簽(為母公司出合併報表需求)

  2. 向政府申請專案或計劃案補助,提供財簽是審核要件。

  3. 潛在投資人要求出財簽,以確保公司財務狀況及獲利能力如實呈現。

  4. 為抵減「未分配盈餘加徵稅」,當次一年度公司有財務虧損時,可出財簽給國稅局,去抵減本來應繳納之「未分配盈餘加徵稅」,這個實在特別,小編下次會另外寫一篇文章來細細說明。

 

會計師稅簽(稅務簽證)

會計師主要根據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定查核公司財務報表後,依稅法規定查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檢查相關帳務與會計處理是否符合稅法規定,以核定課稅所得額,並代理申報,出示查核報告書供國稅局檢視。依目前營利事業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所得稅辦法之規定,符合以下條件的公司一定要進行稅務簽證:

  1. 銀行業、信用合作社業、信託投資業、票券金融業、融資性租賃業、證券業 (證券投資顧問業除外) 、期貨業及保險業

  2. 公開發行股票之營利事業

  3. 依原獎勵投資條例或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或其他法律規定,經核准享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營利事業,其全年營業收入淨額與非營業收入在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者

  4. 依金融控股公司法或企業併購法或其他法律規定,合併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之營利事業

  5. ​不屬於以上四款之營利事業,其全年營業收入淨額與非營業收入在新臺幣1億元以上者(但怪的是,不做稅簽其實沒處罰,不過小編仍然建議不要挑戰,避免成為國稅局特別關切對象)

 

稅務簽證也可以抵稅!?有哪些條件?

若公司非符合上述條件,仍可以稅務簽證,稅法特別針對會計師簽證申報有獎勵條款,因所得稅法第39條規定,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第七十七條所稱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申報者,得將經該管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內各期虧損,自本年純益額中扣除後,再行核課,10年內公司的盈虧可以互抵,減輕稅負,且可列支費用的限額也會提高,並降低國稅局查帳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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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簽vs稅簽比較一覽表總整理!!

財簽vs稅簽比較一覽表

 

財簽(財務簽證)

稅簽(稅務簽證)

定義

會計師會查核公司出示的財務報表是否符合一般公認會計準則編制,並就查核結果出示查核報告書

會計師主要根據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定查核公司財務報表後,依稅法規定查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檢查相關帳務與會計處理是否符合稅法規定,以核定課稅所得額,並代理申報,出示查核報告書供國稅局檢視

法令要求

法令強制要求

1. 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2. 實收資本額達3,000萬元以上之公司
3. 營業收入達1億元之公司
4. 公司投保勞保員工達100人

1. 銀行業、信用合作社業、信託投資業、票券金融業、融資性租賃業、證券業、期貨業及保險業
2. 公開發行股票之營利事業
3. 享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營利事業(營收5,000萬以上)
4. 依法規定合併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之營利事業
5. 全年營業收入淨額與非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之營利事業

非法令強制要求

1. 向銀行借款3000萬以上
2. 股東要求
3. 向政府申請專案或計劃案補助
4. 潛在投資人要求
5. 為抵減未分配盈餘加徵稅

稅法獎勵條款:
經會計師查核簽證,10年內公司的盈虧可以互抵,減輕稅負

建議

根據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要求,確保合規性

根據業務性質及法令規定,選擇是否需進行稅簽,以降低稅務風險

 
總得來說,財務簽證和稅務簽證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主要用途和適用範圍也有所不同,財務簽證和稅務簽證都是會計師提供的簽署服務,但針對不同的方面和法律要求。企業應該依據其業務性質和相關法令要求,決定是否需要進行這兩種簽證以確保合規性和減輕稅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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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雅文 財務顧問
專精於產業分析、股價預測、成本會計、資金調度規劃、ERP系統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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