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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呂幸蓉 文章分類:會計字典
暫繳是什麼?免暫繳的條件是什麼? 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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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暫繳」是什麼?

暫繳申報是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以下簡稱「營所稅」)的營利事業,在年度中向國稅局預先繳納所得稅的一種制度。等到年度結算或年度中決算申報時,這筆預繳之稅款,可用以抵繳年度結算或決算的營所稅,抵繳後多退少補。暫繳制度主要試想分散營利事業繳納稅款的資金壓力,如同一般個人在所領所得超過一定金額時,也會被預扣所得稅款的精神是一致的,這筆預扣的錢讓納稅義務人在年度申報時的納稅壓力降低,有種分期付款的精神。

懶人口訣:每年9月需先繳納一筆稅額給政府,此款項於當年度申報後再多退少補。

 

二、暫繳要繳納的稅額怎麼算?

依所得稅法第67條的規定,共分為兩種申報方式以及對應的繳納稅額計算方式:
所得稅法第67條
1.一般暫繳: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之二分之一為暫繳稅額。
2.試算暫繳:公司組織符合特定條件之下,以當年度前 6 個月之 營業收入總額,依本法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試算其前半年之營利事業所得額,按當年度稅率,計算暫繳稅額。
  上述試算暫繳所指特定條件係指要「同時符合」以下三項:
   2.1 會計帳冊簿據完備
   2.2 使用所得稅法第77條所稱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2.3 如期辦理暫繳申報


白話一點來解讀上面的「試算暫繳」的話,可以想像成公司就是把本來一年申報一次12個月的帳務變成申報過去6個月的帳務,因此所有原本年度申報要注意的事項,在年度中要全部先來一次,所以除非公司評估資金情形難以支應外,就考量行政效率上,大部分公司不會選擇「試算暫繳」,而且若請會計師簽證又會需要再額外支出一筆會計師簽證的費用。

一般暫繳範例:
情境一:甲公司在109年的應納稅額為50,000元,則110年9月要繳給國稅局的暫繳稅額為25,000(50,000x 50%=25,000元)
Q:我們公司上一年度應納稅額怎麼看?請參考「稅繳去哪了?簡單看懂營利事業得稅申報書」

情境二:甲公司在109年的應納稅額為3,600元,應納稅額的50%為1,800元,低於2,000元,按台財稅字第09804080141號的規定,得免辦理暫繳。
台財稅字第09804080141號

⭐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稅額繳款書,可於下方財政部網址下載列印。
國稅局官方暫繳稅額的繳款書下載傳送門

三、什麼時候之前要完成暫繳程序?

上一年度結束後的第9個月的一個月內。例如年度期間是1/1至12/31者(俗稱「曆年制」公司),每年的9//1至9/30要進行當年度營所稅的暫繳申報。而「非曆年制」的公司,也就是年度結束日不是12/31的公司(常見於外商企業),例如相較於曆年制公司是12月制,日商企業大多是4月制,以3/31為年度最後一天,這時暫繳申報程序就會是在12/1至12/31間要完成。

四、可以免暫繳的情形有哪些?

依所得稅法第 69 條規定,免辦暫繳申報的情形如下:
(一)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其營利事業所得稅依所得稅法第98條之1規定,應由營業代理人或給付人扣繳者。
(二)獨資、合夥組織及經核定之小規模營利事業。
(三)依所得稅法或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者。
(四)營利事業於暫繳申報期間屆滿前遇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情事,依規定應辦理當期決算申報者。
(五)上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無應納稅額或本年度上半年新開業者。
(六)其他經財政部核定之營利事業。

特別是就民國109年與110年來說,疫情影響台灣事業的經營狀況甚鉅,所以政府都有因應疫情而推出的免暫繳申請,是疫情限定版的免暫繳申請,詳情大家可以參閱「疫情特別規定可以不用暫繳,快來看自己是否符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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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幸蓉 資深財務顧問
專精於財務預測、內外帳整合、專案管理及規劃追蹤,協助企業建立數據分析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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