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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呂幸蓉 文章分類:會計字典

國外勞務扣繳稅款節稅指南:一次搞懂「淨利率申請」,讓扣繳稅從 10 萬變 2 萬!

2025-11-27

要繳的稅好多,連合作的國外廠商的所得稅款也都是我要繳!?要怎麼繳少一點?

 
當企業與國外廠商合作時,除支付簽約服務費外,還可能必須代替對方繳納台灣所得稅。

許多企業主第一次遇到時,常會困惑:「合約寫 100 萬,為什麼還要被國稅局追繳 25 萬稅款?」
 
本篇文章將用最清楚、最白話的方式,帶你理解這類扣繳稅的源頭、節稅方法,以及如何透過「淨利率申請」讓稅款從 10 萬變 2 萬。
 

一、案例說明

國外勞務淨利率

  甲公司委託外國營利事業A公司提供管理諮詢服務,合約約定甲公司給付管理諮詢服務費100萬元給A公司。甲公司按照合約匯款支付100萬元給A公司之後,被國稅局追繳,提醒還有25萬的稅款沒有支付。
 
合約就是簽約100萬呀,哪裡來的稅款25萬要繳!?
 

二、為什麼會產生國外廠商扣繳稅?

  實務上我們很常看到企業在與國外廠商合作時,合約上對於要支付給國外廠商的簽約價金只有寫到「金額」,但沒有寫清楚「國外廠商的所得稅」是由誰負擔
 
合約沒寫清楚的狀況下,如果國外廠商的議價能力比企業硬,國外廠商主張合約的金額是「實拿」的金額,常常最後企業就是摸摸鼻子自己幫國外廠商負擔這筆交易的所得稅。
 
  以前面的例子來說,在國稅局的角度,按法規(補充1) 因為A公司在台灣沒有分支機構會幫A公司處理A公司稅務,而甲公司作為合約款項的給付人,有義務要幫國稅局扣下A公司的20%所得稅款(補充2)再支付剩餘差額給A公司。
 
也就是說在甲公司已經支付給A公司的100萬元的前題下,這100萬元對國稅局來說,是「扣稅20%之後的80%的金額」,反推:

合約實際的總額 = 100萬 / ( 1 - 扣繳率20%) = 125萬
 
應扣繳稅款 = 125萬 * 稅率20% = 25萬


就算出國稅局認定甲公司要代A公司支付給國稅局的25萬稅款了。

100 萬 + 25 萬 = 125 萬
這使得甲公司的真實成本從100萬元上漲到125萬元。
  

補充1:所得稅法第89條
 
補充2: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三條

 

三、最佳做法:由國外廠商負擔稅款

  上述例子,在企業經營上最佳解的方案,是甲公司跟A公司協商談妥A公司自付所得稅款。也就是鎖定甲公司支出固定是100萬的情形下,甲公司扣下20萬的稅款。
 
100萬 * 20% 扣繳稅率= 20萬元
 
只匯款80萬給A公司,並將20萬的稅款代A公司交納給國稅局。
 

四、無法談成稅負由國外廠商承擔?還有合法節稅方法!

  但實務上,很多國外廠商不願意讓利,會堅持「金額要實拿」。
 
而在無法達成由國外廠商自付所得稅款的共識下,跟各位說一個好消息是,國內企業仍能透過合法合規的程序來達成節稅的效果。
 
  按照〈台財稅字第11000061702號令〉國內營利事業買受人即扣繳義務人,給付外國營利事業勞務報酬或營業利潤,且實際負擔該我國來源收入應扣繳之稅款者,可提示其實際負擔該我國來源收入應扣繳稅款之證明文件,向扣繳義務人所在地國稅局申請核定適用淨利率計算所得額,按規定之扣繳率扣繳稅款。
 
  以上面甲公司的例子,白話來說,甲公司因為實際要負擔A公司的稅款,所以甲公司可以向國稅局申請「核定適用淨利率計算所得額,按規定之扣繳率扣繳稅款」。
 
  「核定適用淨利率計算所得額,按規定之扣繳率扣繳稅款」這句話看起來很專業,但這規定對稅款的影響可大了。
 

五、什麼是淨利率?為什麼它能節稅?

  先幫大家科普一下,淨利是指公司自客戶手上收到100元收入後,扣除營運上所需支出後,最後實際賺到的錢;而淨利佔收入的比率就是淨利率
 

  • 收入 − 成本 = 公司真正賺到的錢(淨利)

  • 淨利 ÷ 收入 = 淨利率

 
也就是說,如果淨利率是21%,代表:
企業收到100元,扣除各種營運上支出,最後是會剩下21元。
 

六、節稅差異超明顯!淨利率申請與未申請比較

 

「核定適用淨利率計算所得額,按規定之扣繳率扣繳稅款」

 
我們來看「核定適用淨利率計算所得額」這段,這段文字表達的意思是:

  • 合約金額歸合約金額

  • 國稅局知道:「合約金額」還要扣掉「營運上所需的支出」才會是「所得額」

 
而國稅局本來就是針對「所得額」課稅,所以核定的「淨利率」可以把所得額降低,進而就可以達到將稅款降低的效果。
 
以合約總額為50萬元:

  • 如果「沒有」申請淨利率:

全數認定50萬元都是所得
50萬元 * 扣繳稅率20% = 10萬元
 
則稅款會直接是10萬元

 

  • 如果「有」申請淨利率(國稅局核定 21%):

所得額:50萬 * 淨利率21% = 10.5萬
稅款:10.5萬 * 扣繳稅率20% = 2.1萬元

從10萬元稅款下降到→2.1萬元省下 79%

 
這個簡易的例子很明顯看出:透過核定適用淨利率可以將稅款有效大幅降低。
 

七、務必注意的關鍵時點:必須在付款前申請!

  延續上面甲公司的例子,如果是等到國稅局查到甲公司銀行支付100萬元給A公司,來提醒甲公司補繳稅款,甲公司這時候來申請來得及嗎?
 
答案是:來不及的!

甲公司必須在「款項實際支付之前」,完成核定淨利率的申請,才能適用相關的節稅規定。這個時限也是相當重要的規定。
 

八、如果案例來得及申請淨利率,真的差很多!

  我們調整一下上面的甲公司例子,甲公司委託外國營利事業A公司提供管理諮詢服務,合約約定甲公司給付管理諮詢服務費100萬元給A公司。
 
甲公司已努力協商但最後仍是由A公司實拿100萬元為共識時,甲公司還可以做的努力是向A公司爭取款項支付的時間延後,並趕在要支付A公司款項之前,向國稅局提出淨利率核定申請並拿到國稅局核定的公文再支付給A公司。
假設國稅局核可A公司的行業代號是「其他管理顧問服務(行業代號7020-99)」,則因該行業代號的同業利潤標準淨利率是21%,
 
計算稅款:
實拿100萬元 / ( 1 - 21%淨利率 * 20%扣繳稅率) ] * 21%淨利率* 20%扣繳稅率 = 43,481元
 
  若沒有去申請適用淨利率,稅款會是文章一開始提到的25萬元,若申請適用淨利率,則稅款有效降低至4.3萬元,差距不小。尤其若合約價款基數大時,稅款節省的金額差距會相當驚人。
 

需要協助判斷是否可以申請淨利率?

來幫大家總結一下,如果您發現

  1. 您的合作廠商是「外國企業」(而非自然人),

  2. 合作的內容標的是「在中華民國境內提供的勞務」(而非產品或是權利金等等勞務以外的標的),

  3. 您在合約中明訂是需要幫合作廠商負擔中華民國來源所得稅款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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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幸蓉 資深財務顧問
專精於財務預測、內外帳整合、專案管理及規劃追蹤,協助企業建立數據分析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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