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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子寧 文章分類:經營之道
員工只來半天直接消失,公司可以不給薪嗎? 2022-04-19


相信一定有公司遇到新進職員到職當天,於午休時間外出後直接消失聯絡不到人或是只傳一封訊息說自己不適任要離職,這時公司應如何處理?
 
 

一、公司可以不給薪嗎?公司因勞工無故離職可以不給薪當作賠償公司損失嗎?

 
勞工於到職日報到並提供勞務,公司應給付薪資給勞工,不能不給薪。當勞工消失不回訊息時公司也應持續聯絡,避免後續的勞資糾紛。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6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當勞工於到職日當天離職造成公司損失,公司應將勞工造成其損失之事項逐一蒐證並向勞工局申訴,不得扣除員工薪資當作賠償喔!

 

二、當勞工直接消失後也沒有來取薪資,公司可以不給薪嗎?

 
公司不得以僥倖心態不給付薪資,應確實遵照勞工基準法之規定給付勞工薪資。公司應主動聯絡勞工,並留下聯絡訊息之紀錄,如勞工事後主張公司不給薪投訴之至勞工局,公司才能提出事證保護自己喔!
 

貼心提醒:當公司常遇到此狀況時,應主動檢視公司召募及員工訓練制度與流程,才能有效的降低公司的人力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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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寧 人資顧問
擅於記帳、整帳,熟悉薪資計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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