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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邱定揚 文章分類:會計字典
2024所得稅法修正草案解析 2024-07-05

今年5月份,財政部發布了新的稅改制度,在正式上線前,先帶大家來看看最新發布的修正草案。扣繳制度為所得稅稽徵重要一環,本次為了優化扣繳制度,財政部特別針對「所得稅法」部分條文擬具了修正草案,行政院於113.5.2院會通過,函送立法院審議,主要分為大三重點(以下節錄至財政部稅賦署新聞稿):
 

  1. 修正扣繳義務人範圍

    由事業負責人、機關團體責應扣繳單位主管等自然人,改為事業、機關、團體等本身,更符合行政法上義務之事責一致原則。


此項調整修正了以往客戶經常詢問的問題。以前的扣繳義務人是公司負責人,換句話說如果沒有盡到扣繳義務事要由公司負責人負責,修正後改為由事業主體負責,也符合實務上的情況。
 

  1. 修正非居住者扣繳稅款作業期限

    包含繳納、憑單申報及填發等作業期間,當遇到連續3日以上的國定假日,得延長5日,以疏緩扣繳義務人作業負荷。

​因為對於非居住者的作業期限為包含繳納及申報作業要在10天內完成,有時候碰到假日或是連假時時間更是趕到不行,在調整後若遇到連續3天以上假日則可以順延5天,大大降低時間壓力。
 

  1. 修正未依限按實填報或填發憑單之處罰

    由 現行按「固定」金額或按給付金額(扣繳稅額)之「固定」比率(倍數)於上、下限金額內處罰,改為可視其「違章情節」於所訂之上、下限金額內處罰,使稽徵機關得視違章情節輕重給予不同程度處罰。

 
以往的所得稅法規定是依照扣繳稅額去做計算罰鍰金額,且有上下限,調整後修改為依照違章情節依照原本的上下限去做處罰,雖然目前看不出來實務上情況是會判高還是判低,但通常情況下應該都是疏忽,稽徵機關會從輕處罰才是,故若有發生未按時填報之情況,也需要與稽徵機關確定處罰是否能從輕罰款。

 

結論 

以上是這次關於所得稅法修正草案的內容,這次的修正對於公司還是相對寬容及正向的。如果有關於財務、會計相關的問題,歡迎透過直誠的官方LINE帳號與我們聯繫。

邱定揚 財務顧問
專精於專案管理、財務分析、整帳、流程設計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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