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會計字典業務人員的自用車跑公司業務行程該如何補貼呢?財政部750422台財稅第7523491號函 外務員以自有車輛推銷產品補貼之汽油費等可列為費用 營利事業因業務之實際需要,與其僱用之外務員訂立合約,利用外務員自有之機動車輛訪問客戶推銷產品,經約定由營利事業補貼之汽油費、修繕費、停車費、過橋費等,可憑合約及有關原始憑證核實認列為該事業之營業費用,免視為外務員之薪資所得,但不包括車輛之牌照稅、保險費及折舊。 依上述函令規定,僅外勤人員將相關油資憑證提供給公司,公司才能入帳認列費用。若公司定額補助外勤人員油資,卻無法提供憑證給公司,則公司將無法認列該費用,若要認列,須將油資補助併入外勤人員薪資中並扣繳通報。 實務上我們在補貼油資金額方面,常見為一公里7元以上,通常落在7~10元也可更優,出車前可先填具出車申請單載明時間、地點、事由,假設約定好使用GOOGLE地圖則結算時列印出GOOGLE路線,以定點至定點的距離來計算公里數並乘上約定好的單價,並且附上加油油單以供列報使用,列報的金額則為實際補貼的金額,才不會有溢報費用的情形。若有過路費停車費等則另外實支實付,ETAG等過路費可下載明細,勾選出路線內被扣款的費用來進行申請,其餘則以憑證申請。 另外每個月車資補貼費用是否有上限都也可另外訂定。 注意,車資補貼須與公司業務有關的行程,業務同仁的自有車若有車資、維修費等給予補貼,皆須有合約、私車公用同意書及憑證列報,不然將視為員工津貼補貼申報扣繳喔~ 要是有其他相關的問題不知如何定義和申報扣繳,或是有什麼不一樣的補貼方式,都歡迎加入我們的官方Line與我們聯繫交流喔!公司補貼 自用車 業務人員
-
會計字典企業盤點管理:毛利率波動背後的關鍵與優化策略今天要來跟大家探討一個在管理上很重要的議題『盤點』。常常公司會問為什麼我們的毛利率經常波動?造成波動其中的一個原因就是盤點的正確性,是不是根本盤錯了?造成成本計算錯誤,盤點的正確與否會直接影響公司毛利,也可能讓公司在經營銷售面的政策造成影響。 盤點指的是定期或是不定期對公司的商品進行全部或部分的清點,讓公司掌握這期間內的經營業績,並透過盤點時發現的問題進行改善,例如滯銷品、漏訂貨、存貨遺失等問題,確定盤點無異常後,方能讓財務人員進行正確的成本計算,供公司依據財務資訊檢討經營策略及調整。 針對盤點中發生的盤點差異也需要檢討是否是系統流程設計有問題?教育訓練不完善?找出問題原因來避免往後更大的問題發生,也讓員工知道管理好庫存很重要,任何商品的盤多盤少可能後面都代表著某個環節可以被改善及討論。 若是公司倉庫中存貨擺放位置散落各處,會造成在盤點的困難,所以在盤點流程設計時也要與倉管部門一起討論,達到降低盤點花費的時間得結果,例如倉庫中需清楚標示存貨擺放位置、分類明確、堆疊整齊、進出貨皆有紀錄、內部訓練完善降低key錯的可能、盤點前是否先不進出貨等,透過這些方法讓存貨能被合理的確認。 盤點也不只是盤點有銷售的商品,也會針對公司固定資產或列管資產盤點,確保公司資產沒有異常,或有需要添購及維修的狀況,常常看到很多公司是一年度才盤點一次,建議如果經營上允許至少每個月針對商品盤一次,每年底進行全部資產的大盤點,每月盤點可以讓公司每個月追蹤庫存狀況及財務資訊,除了倉管部門進行存貨盤點外,財務部門進行抽盤時,也可以針對高單價物品且流動率快的產品進行較多筆數的抽盤,低單價且流動率低的產品則可以相對減少,針對異常的的部分再拆解造成的問題原因,並改善公司流程及教育員工。 當然這個盤點不僅僅只是代表前面討論的盤點,也可以套用到公司所有部門上使用,例如業務部門就可以盤點我們公司產品有哪些、有哪些潛在客戶、是不是有哪些商品真的過代了要快點出清、現在有哪些資源可使用等等,不是只有會計或是倉管人員需要進行盤點,更多的是公司每個同仁都可以盤點自己的『庫存』,讓自己進入狀況隨時調整策略,也可以及時反映給公司。 希望透過這次的分享讓大家了解盤點的重要性,除了知道庫存狀況外,也可以計算公司的真實毛利狀況,並透過盤點發現的異常來優化公司流程,如果大家有什麼想要知道的,或是想要諮詢相關的問題,都可以透過官方line跟我們進行聯繫唷!毛利率 庫存 盤點
-
會計字典營業稅及實務常見錯誤你注意到了嗎?這次我們要講上次提到的營業稅,還有兩個實務上要注意的眉角可以幫助公司節稅或是避免稅務風險。 營業稅 營業稅,通常都是指「加值型營業稅」,乍聽之下會覺得是我公司營業要繳的稅,但本質概念是幫政府向消費者收取的5%消費稅,因為政府要向一般消費者收稅太困難了,所以就反過來向公司收取,公司在販售商品給消費者時,再額外收取營業稅,這也對應了我們的發票上面,販售商品的價格叫做「銷售額」,向消費者額外收取的稅叫做「營業稅」,實際收到的總額叫做「總計」。 所以我們公司買商品時,販售商會開發票同時向我們收取營業稅,代表是他幫我們將稅款繳給政府,所以我們就可以拿這張發票去扣抵營業稅,這就叫做「進項發票」,販售商品時會向消費者收取營業稅,所以要再把代收的稅繳給政府,這叫做「銷項發票」,承著脈絡想下來,所以當我這個月銷項發票少於進項發票的時候就會需要繳錢了,但這時就會有人提問,為什麼我明明很多進項發票卻還是要繳錢呢,因為營業稅法上對於進項發票有所謂的限制,分為可扣抵與不可扣抵,簡單想跟我公司營業有直接相關的可以扣抵,例如進貨、文具、郵電費、廣告費、固定資產購入等等,不能扣抵的,例如買自己的衣服、交際應酬費、員工福利品等等,還有本身不含營業稅的發票,至於該如何判斷詳細扣抵,就要依靠會計的專業判斷,或是委外的記帳士或會計師幫忙了。 所以在公司營業稅上要把握的原則就是,能抵則抵,能取得發票就取得發票,取得發票除了扣抵營業稅外,還可以扣抵營所稅呢! FB廣告費要不要申報扣繳? 現在公司常常直接透過FB投放廣告,但FB並沒有在台灣開設公司,所以這時候公司的會計就會需要幫FB去申報境外扣繳,但這個稅額卻是公司要額外自己負擔的,那申報有甚麼好處呢?我們可以透過以下表格來看,假設本月份FB廣告費共給付5萬元,且FB扣繳率為6%(有申請境內淨利率30%) 所以從上表我們可以看到以FB的案例來說,雖然申報扣繳要多負擔$3,191元,但實際上我在營所稅上卻可以額外抵減$10,638元,一來一往我就省下了$7,447元。那如果我沒有幫他申報扣繳,乍看我省下了$3,191元,但我實際上因為沒有申報扣繳,營所稅申報時稅務上還需要被剔除,反而多繳了$6,809元,所以一方面不申報除了不合法外,還可能其實因小失大。 另外也要提醒FB因為屬於境外公司,在扣繳申報上須於給付10天內申報扣繳並繳款,以免逾期產生滯納金。 將公司產品送給客戶或是網紅需不需要開發票? 近年來自媒體興起,所以許多公司會將商品贈送給KOL,這時候可能公司就只是做了贈送的行為,但卻忘了稅法上其實有規定的,如果不小心被查起,反而需要補加罰。 這個問題來源是來自於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1款規定:「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銷售貨物: 一、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供銷售之貨物,轉供營業人自用;或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之貨物,無償移轉他人所有者。」 前面法條可能很難,我們用白話文來說,就是如果今天有將公司買的東西,作為自用或是無償送給別人,在稅法上視為銷售,需要開立統一發票。 講到贈送我們需要先釐清買的時候知不知道要送?若是貨物於購入時已決定供作酬勞員工、交際應酬或捐贈使用,其購入該項貨物所之進項稅額,會計人員也會依照營業稅法不進行扣抵,則在贈送時不需要開立銷貨發票。 但若是買的時候不知道會做贈送行為,通常都是指公司自己的產品,則這時候因為購買時沒有決定要作為酬勞員工、交際應酬或捐贈使用,所以在購買時的進項稅額,會計也拿來扣抵了,故於贈送時就需要依照時價開立發票(開給自己)。 稅局也不是這麼死板,有發出另一個函文:台財稅第7523583號「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之貨物無償移轉他人,依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1款後段規定,應視為銷售開立統一發票,為簡化作業,凡屬下列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贈送樣品、辦理抽獎贈送獎品、銷貨附送贈品、及依合約規定售後服務免費換修零件者,所贈送之物品及免費換修之零件,除應設帳記載外,可免開立統一發票。」所以從上述函文看到如果是抽獎或是隨貨附送贈品,則可以免開,但是但是需要設帳記載及相關文件(贈送明細、對象、簽收單等),還是有發生公司沒辦法提出佐證導致補稅的唷! 其實營業稅太多實務上需要注意的部分,一時間也是沒辦法通通分享給大家,如果大家有想特別了解哪些情況需怎麼處理,可以透過官方LINE跟我們聯繫,說不定之後能夠來跟大家分享需要注意的常見問題呢~稅務 營業稅
-
會計字典「查調所得」讓您一目了然可能的收入所得漏報國稅局查帳時公司帳務紀錄不完整,可能不一定會被注意到,或有機會與國稅局透過溝通,討論是否提示更多資訊就好;但如果是收入紀錄不完整,國稅局不用來查帳就會發現,因為國稅局會透過平台資料交換方式取得各大型公司/平台的交易資料,再經由各公司的報稅資料,交易雙方繳交的資訊都有共有的統一編號可供交叉核對,國稅局的各負責承辦人員就會被系統提醒哪間公司可能漏稅或報錯稅,如果公司不是輸入錯誤,這時可能就是一系列查帳惡夢的開始。 如果您擔心被國稅局查出可能漏報的收入,那直誠先教您透過「查調所得」方式確認有沒有別的公司申報是您公司的收入,而您沒注意到的項目!可以參考以下步驟進行所得查詢,確保公司在5月申報營利事業所得時,收入沒有漏申報的情形。 為了配合各單位於1月進行各類所得申報完,所以開放的所得查詢時間通常要等到營利事業所得申報年度的4月底才可以申請喔! 所得自行查調 適用憑證:工商憑證、組織及團體憑證、自然人憑證及健保卡 工商憑證入口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login/ic?cert_type=3 組織及團體憑證入口→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login/ic?cert_type=4 自然人憑證入口→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login/ic?cert_type=2 健保卡→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login/nhi 各憑證查詢入口若無法直接連結,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並依下列步驟執行。 首頁> 線上服務 > 線上查調 > 查調申請 > 稅務行政 ,選取,自行查調所得(事業機關團體及事務所)並點選工商憑證、組織及團體憑證、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如下圖) 以最常使用的工商憑證為例,說明如下: 步驟一、登入後,請輸入您的統一編號及工商憑證 Pin 碼,詳下圖 步驟二、請填入貴公司資料申請資料,驗證後勾選寄送 PDF 步驟三、申請完成後,約 1–2 小時可以取得如下圖之查調所得電子檔。 分享一下我遇過的真實實例,公司收到稅額核定通知書時,發現其他收入少申報,被國稅局查出來了,經詢問公司會計後,得到的回覆是業務端可能有收到廠商回饋的現金,會計沒被告知也真的無法入帳。另外,也遇過公司會計人員流動率很高,因此交接不清,透過查調所得才發現公司存有其他銀行帳戶,這位會計卻從來沒有被告知,且過往會計師也都遺漏的情形,透過查調所得,不僅幫公司發現漏報的收入,還讓公司賺到一些現金!因此所得申報查詢也能避免公司發生類似的問題。這也可以間接反映公司各項流程訂定應更確實並促進更有效之跨部門溝通。 直誠專注在財務會計領域,替公司做好財會職能,及在跨部門溝通時協助共事者釐清財會相關問題、驗證邏輯和數據發展可能,讓大家在溝通上能客觀精準溝通,達到事半功倍之效。如果您有任何財會相關問題,或是財會部門組建問題,歡迎加入官方line與我們聊聊。稅務 營所稅
-
會計字典如何替公司節稅?營所稅申報方式好多種到底選哪種?講到稅不外乎想到的就是營業稅及營所稅,這次我們先來主要介紹營所稅,每年五月都要一次繳好多錢心很痛,然後九月還要再痛一次繳暫繳稅,雖然繳錢代表的是公司有賺錢,但是不是真的需要繳這麼多錢呢?或是有沒有辦法達到公司最大利益下,也達成節稅或是降低風險呢?在此之前我們需要先來介紹營所稅的申報方式,不同申報方式也會對應不同的應納稅額及風險。 結算申報方式 結算申報方式共分為書審、查帳及簽證三大類,其中書審又細分為擴大書審、所得額及同業利潤標準三種,以下我們就逐一說明。 擴大書審 適用條件:公司全年營收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 3,000萬,帳證完整,且帳列純益率低於每年公告之擴大書審純益率,並自願以擴大書審純益率計算所得申報。 課稅所得額:(全年營收淨額+非營業收入)x擴大書審純益率 所得額申報 適用條件:帳證完整,且帳載純益率低於所得額標準純益率,自願依所得額標準計算所得後申報。 課稅所得額:(全年營收淨額x所得額標準)+非營業收入-非營業損失 同業利潤標準 適用條件:帳證無法提示,但自願依頒布之同業利潤標準計算所得申報納稅,幾乎無補稅風險,除非稅局掌握漏報收入之證據。 課稅所得額:(全年營收淨額x同業利潤標準)+非營業收入-非營業損失 上述三種都是屬於書審範疇,從條件來看可以發現一件事情,公司都是帳載純益率低於公告標準,但願意用公告稅率來納稅,代表涵義其實就是我願意多繳錢,你不要來找我麻煩XD,不要來查帳,有點像是我花錢省去後續稅務問題,但要注意的是稅局還是可以來調帳,如果有被掌握把柄的話,還是會有可能被找上門的。 查帳申報 看到查帳兩個字就知道這是被查核機率較高的案件,代表公司是使用公司會計年度內發生之收入減成本、費用及損失後之金額作為損益總額,並以此數申報納稅,也就是我賺多少繳多少,虧了就不繳錢。 會計師簽證 顧名思義,是由會計師來代替國稅局查帳後進行申報,即公司年度結算報表委託會計師查核後,會計師依法調整後簽證申報,並將查核報告書送交國稅局,因為有經過會計師查核,當然稅局也會比較信任申報情形,除優惠措施外(例如虧損扣抵),也會降低其抽查機率,對公司來說也會比較安心,但也需要額外負擔會計師簽證費用。 前面提到的不管哪種申報方式,都有可能會被調帳,只是機率高低的差異。下表統整了三種申報方式的優缺點,公司可以依據帳證齊不齊全 ,或是例如今年度只是因為疫情虧損,但以後都會賺錢,那就可以選擇會計師簽證,讓今年虧損的錢未來可以扣抵少繳稅。 通常我們的經驗若公司是交給外部記帳事務所記帳,較常會採用書審方式申報,因為稅務風險較低,但若公司記的是一套帳,則可以依據公司實際盈虧情形選擇使用查帳申報,不用多繳稅也不怕查,至於一套帳及內外帳可以參考我們一系列的文章,有探討到內外帳還是一套帳的選擇。 綜合上述,公司不管是財務或是老闆多了解一點,就可以依據當年度的情形選擇不同的申報方式來替公司節省稅負,或是降低風險。 下次我們來說營業稅還有一些實務上可以注意的眉角,可以幫公司節稅,同時也讓帳證合乎法規~如果對於本次內容有想討論的,歡迎加入官方line跟我們討論唷!!稅務 營所稅 節稅
-
會計字典2022年加班費怎麼算?工資如何計算? 透過倍率表格範例一次弄懂2022年勞工加班最新消息報你知 2021年11月2日勞動部表示,自今年(2022)起雇主安排勞工正常工時以外上班皆屬加班,需付給加班費,不再適用1985年內政部制定的「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 該法規中原將「值班」賦予與「加班」不同的定義,雇主對於勞工值班時段要給付的酬勞是由勞資雙方議定,而非按照加班費的規定計算。這衍生了很多灰色地帶模糊空間。故勞動部廢除該注意事項的適用,若給付的值班補貼金額不是優於加班費計算下的金額,皆屬違法。2022年起各位勞工們為了公司所投入超出正常工時的勞動時間皆回歸加班費計算囉! 情境:領月薪的全時工作人員包小誠2月除了加班費以外的薪資結構為47,600元(底薪39,000元、伙食津貼2,400元,主管津貼1,600元、全勤獎金1,200元、端午獎金2,000元與交通津貼1,400元),2月加班了20小時,公司2月該支付包小誠多少加班費呢? 加班費計算公式由三個項目所組成,「平日每小時工資」、「加班費倍率」及「加班時數」。 計算薪資最常見所遇到的加班費難題幾乎都源自於對於前兩者的困惑,「平日每小時工資」及「加班費倍率」該怎麼適用? Part 1加班費的計算基準-「平日每小時工資」怎麼算?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規定,加班費應以「每小時工資額」作為計算基礎,領月薪的全時人員每小時工資額的計算公式為「月工資額」除以「每月時數」。 1. 月工資額 綜合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勞動基準法所定義的「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獎金、津貼,以及其他任何名義的「經常性給與」。因此加班費並非只以底薪做為月工資額計算基礎,其他任何名義的「經常性給與」都須納入月工資額。故以文章開頭提到的情境為例,分項列示說明如下: A.伙食津貼:若不管束員工實際用餐情形,經常性按月發給,則通常會被認定是。有些公司會採實報實銷的伙食補貼或是公司統一協助訂餐,員工無須出餐費,這種情形則不屬於工資。 B.團體獎金:事業單位為激發勞工工作士氣,獎勵工作績效所發放之「團體獎金」,難謂與勞工工作無關,如係經常性按月而非臨時性之發給,已符上開工資定義,應屬勞動基準法上工資。 (87)台勞動二字第 036795 號函 (87)台勞動二字第 035198 號函 C.全勤獎金:全勤獎金若係以勞工出勤狀況而發給,具有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之性質,則屬工資範疇。 (87)台勞動二字第 040204 號函 D.端午獎金:因端午獎金僅係勉勵、恩惠性質之給予,非屬勞務對價性質之工資,所以不認定為勞基法的工資。同樣概念,年終獎金與考核獎金亦同。 勞保2字第 0960140337 號函 E.交通津貼:概念如同上面所提及之伙食費,若是以實際所花費的車資實報實銷,這種情形勞動局會認定非屬於工資。但若不論出勤狀況,也不論員工車程距離區分津貼金額時,通常會被認定為屬於工資。由上述可知除了底薪之外,政府基於保護勞工的角度,為了避免雇主以名稱來規避,所以回歸實質去認定是否屬於工資。 大家若有遇到上述以外的實務解讀問題,可以到勞動部的勞動法令查詢系統,針對勞基法第2條,去檢索有沒有類似的解釋。 連結: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2. 每月時數 原則:每月30天,一天8小時,共240小時。 例外:每個月都有大小月,若勞資雙方有合約約定計算每小時工資時所適用的時數,則以雙方約定為主。例如雙方合約約定按照每月實際天數計算每小時工時,則2021年2月有28天,該月時數就為28天x8小時=224小時。因勞基法並未明確條文規定一個月為幾天,而勞基法係民法的特別法,故勞基法未規範的部分,則應回歸民法規定。 參考法條: 民法第123條:稱月或年者,依曆計算。月或年非連續計算者,每月為三十日,每年為三百六十五日。 本例假設包小誠公司的伙食津貼是以按月經常性定額給付給員工且不管束實際伙食與交通情形的模式,屬工資;公司與包小誠並未書面約定每月工作時數如何計算,故以民法的30天作為計算因子。 則包小誠計算2月加班費的平日每小時工資則為190元,亦即(底薪39,000元+伙食津貼2,400元+團體獎金1,600元+全勤獎金1,200元+交通津貼1,400元)÷30天÷8小時= 190元 Part 2 加班費的倍率如何適用? 加班費的倍率以在平日加班或是在假日加班而有不同的適用情形。依照勞動基準法的規定,台灣的假日共有四種型態:勞動基準法第36條的例假、休息日、第37條的法定休假以及第38條的特別休假。表格列示如下: 由上表可知,包小誠2月份加班費計為5,074元(平日加班827元+例假日加班1,900元+休息日加班827元+休假日加班1,520元=5,074元) 加班費倍率在適用上經常會頭昏腦脹,提供一個簡易的圖表參考如下: 延伸閱讀:颱風天的加班費怎麼計算?颱風假及員工出勤薪資計算相關疑義 希望上述可以幫助到閱讀這篇文章的朋友,如果對於上述內容有疑問或是任何指教,都歡迎聯繫我們!
-
會計字典會計記帳是什麼? 你所不知道的一套帳與內外帳【記帳的原本目的】 每間公司都會有自己的會計人員,或委託外部會計師/記帳士紀錄公司帳務。會計的基礎作業就是「記帳」,跟個人計算自己每月有多少薪水及每天的花費有點像,會記錄「公司的金錢/資金流動」,無論收入和支出,都會仔細記錄下來,並依政府需求進行「申報作業」及「繳納稅務」。除了公司的資金變動以外,會計也需要記錄購買的財產(如電腦、機器等等)每月折耗攤提的費用、一次性購買的存貨分批出貨給客戶要轉變成成本的軌跡,又或者是預先收了客戶訂金但是後續才出貨給客戶相對應的帳務記錄等等。 所以一套「好」的帳務就像歷史書一般,可以讓懂會計且懂產業的閱覽者知道所有公司的過往歷史,無須旁人解釋。也就是說,當帳務記載完整且正確時,是能讓公司將過往會計數據進行整理歸納分析,並協助公司在未來決策時提出相關證據,佐證公司不同選擇下可能需要花費的成本及負擔,以及判斷哪個選擇更優。 【兩套帳到底是什麼?跟內外帳的關係是什麼?】 兩套帳就是內外帳,會有兩種帳出現,一個是內帳,另一個是外帳。 (1)內帳:流水帳,主要提供給內部人員查看出貨/銀行紀錄、採購軌跡 (2)外帳:報稅用,會計師記的。 【常出現的問題狀況】 普遍我們見到來求助的公司都不是故意要做兩套帳,而是因為憑證(用來佐證公司交易)在收集或遞交外部會計師/記帳士的流程中遺失,又或者是未向廠商取得憑證等等,而導致會計師/記帳士拿到可供記錄的資料不完整,但銀行確實都有支出記錄,這會導致最終年結報表看起來有大筆暫付款,而被當成是負責人向公司借的款項;或是公司因為不諳網路平台操作或其他原因導致漏開發票,但公司卻有銀行收款的紀錄,亦或是負責人代墊諸多款項未向公司請款的情形,都有可能因為沒有逐筆核實紀錄,最終導致年結報表看起來像公司積欠負責人款項大筆款項的情形。 尤其是公司剛起步的時候,不一定有會計人員進行內部作業,就會很常出現這種狀況。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累積下,公司帳務與實際情形差異愈來愈大,而愈來愈難釐清差異原因。 終歸一句是「我不知道,是會計師幫我處理」的窘境 但隨著公司擴大,公司聘請會計後,會計也因為不知舊帳來龍去脈,與管理階層討論帳務亦無法找到解法,且有每日日常營運的帳務要記錄,無暇處理舊帳,導致會計對公司經營產生不信任感,而使會計流動率高,公司難找到願意配合的會計。結果就會需要透過整帳來改善內部的帳務,需重新整理記錄,需耗費更大量的人力跟時間去處理。 反之,如果會計與公司經營長期下來搭配得好,就可以解決內部管理問題,且稅務申報都沒有問題。如果能從一開始就將帳釐清仔細記錄,就可以避免後續整帳的工作。 想知道更多有關整帳的文章 延伸閱讀-整帳經驗分享(一)、整帳經驗分享(二)、整帳經驗分享(三) 若有記帳需求、各種想詢問的部分,歡迎加line聯繫我們,進一步諮詢及建議!一套帳 整帳 記帳
-
會計字典大股東年度申報小提醒★提醒3月31日前要記得完成111年年度申報! 公司法有規定每年3月1日起開始辦理111年「年度申報」 依規定應將截至111年底之「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份(或出資額)超過10%股東」申報至「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並要於3月31日前完成申報。 相關網站: ◆中華民國經濟部 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98968公司 年度申報
-
會計字典稅務及所得稅扣繳申報? 所得人與所得類別到底是什麼? 課稅差異在哪?各類所得扣繳申報,不管是對於企業或是所得人來說皆有許多眉角要注意,企業在給付酬勞給任何自然人時,都需確認對方的課稅身分與所得種類,以免沒有盡到扣繳義務人的義務而觸法;而所得人為了自己的稅務規劃權益,也需要對此有概念! ►除了所得稅以外,所得類別也會影響企業要幫所得人處理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金額。以下將分為兩個部分與大家說明如何實務運用。 ※關於所得人的課稅身分※ 一、為什麼要區分居住者與非居住者? 主要是因這兩者的課稅方式,基於稅務效率以及便民的角度會有所不同。 二、怎麼知道所得人是居住者還是非居住者? 依據所得稅法第7條,居住者是指符合以下情形其中之一者 (一)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並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者。 (二)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而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一百八十三天者。 而不符合以上兩個情形其中之一者,就是非居住者。 補充:財政部對於上述法條又有再進一步的函釋 (財政部101/09/27台財稅字第10104610410號令) 提供實務認定的指引 居住者的實務認定原則如下: (一)個人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合計滿31天。 2.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合計在1天以上未滿31天,其生活及經濟重心在中華民國境內。 (二)前點第2款所稱生活及經濟重心在中華民國境內,應衡酌個人之家庭與社會關係、政治文化及其他活動參與情形、職業、營業所在地、管理財產所在地等因素,參考下列原則綜合認定: 1.享有全民健康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等社會福利。 2.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內。 3.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事業、執行業務、管理財產、受僱提供勞務或擔任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 4.其他生活情況及經濟利益足資認定生活及經濟重心在中華民國境內。 用以下簡易表格提供給大家作為區分居住者與非居住者的參考↓↓↓ ※一次搞懂所得類別相關的所得稅與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一、所得類別 ★較常見的所得類別有以下幾種↓ 所得類別 說明 50薪資所得 正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薪資 9A執行業務所得 以專業能力取得之酬勞。包含律師、工程師、節目製作人等 9B稿費 包含顧問費、演講費、出席費、稿費 51租賃 房屋、土地租金 53權利金 以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及各種特 許權利,供他人使用而取得的報酬 91獎金 競技競賽獎金、抽獎之獎金、獎品價值等 92 其他所得 其不屬於以上之所得為其他所得 93退職所得 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 95政府補助款 自政府取得之補助款 二、所得稅扣繳金額與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扣繳金額規定 ★所得稅扣繳金額規定如下(以民國113年為例) 所得類別 代扣稅率 本國籍 外國籍 50薪資所得 5% (起扣額:每次給付金額88,501 元) 6% 基本工資 1.5 倍以下 者(備註) 18% 超過基本工資1.5倍者(備註) 9A執行業務所得 10% 20% 9B稿費 10% 20% 51租賃 10% 20% 53權利金 10% 20% 91獎金 10% 20% 92 其他所得 免扣 20% 93退職所得 免扣 95政府補助款 免扣 備註:113年基本工資為27,470元,1.5倍是41,205元。提醒您,需密切注意勞動部官方所公告之最新年度基本工資。 ★二代健保扣繳金額規定如下(以民國113年為例) 所得類別 二代健保扣繳率 50薪資所得 •公司須負擔 2.11%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金額若達基本工資(備註),所得人須負擔 2.11%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若所得人提供職業工會的健保加保證明,則不須扣所得人之 2.11%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未達 88,501 元不須扣繳,達此金額則須扣繳 5% 9A執行業務所得 •上限:單次給付金額超過1,000萬元以 1,000 萬元計算。 •下限:單次給付金額未達 20,000 元,不須扣繳;達20,000元者,就單次給付金額扣 2.11%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若所得人提供職業工會的健保加保證明,則不須扣 2.11%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9B稿費 51租賃 2.11% 53權利金 不須 2.11%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91獎金 2.11% 92 其他所得 不須 2.11%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93退職所得 不須 2.11%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95政府補助款 不須 2.11%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備註:113年基本工資為27,470元。提醒您,需密切注意勞動部官方所公告之最新年度基本工資。稅務 所得人 各類所得扣繳
-
會計字典代購、委託代銷、受託代銷與代收代付交易在會計營收的差異在前兩篇《代購、委託代銷、受託代銷與代收代付發票怎麼開?不NG秘笈報你知》及《一張表搞懂「代購、委託代銷、代收代付」》提到發票開立義務與交易實質的差異,今天再進一步說明交易實質不同,於會計處理上按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以下簡稱IFRS15)的規定,帳務處理也會有不同的認列數字,以《一張表搞懂「代購、委託代銷、代收代付」》此篇文中提到的範例說明如下: ⭐常見誤區⭐ 代購:╳少開發票 √開給消費者的發票不只是「服務費發票」,也需要開立貨物的「銷售發票」 受託代銷:╳少開發票╳超過期限結帳 √開立全額銷貨發票給終端消費者時,不可以只開立差額發票 √受託代銷者通常需按銷售貨物應收手續費或佣金,開立統一發票及結帳單給委託代銷者,而這邊所提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7條有明文規定:「委託與受託代銷雙方約定的結帳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 代收代付:╳未保存憑證 √未取得原始憑證(或影本),或已取得而未依規定保存者,無法證明代收轉付屬實 EX:小橘受委託,購買心心公司銷售的產品B給小信,未保留心心公司開立大信為買受人的統一發票副本以及小橘與大信間的委託協定來證明代收轉付屬實,則會被認定「漏開發票」。 √若無法提出證據證明代收轉付屬實,則所收款項應列為營業收入處理,並依同業利潤標準核計其所得額。 ->白話一點意思就是:代收代付這種零毛利的交易,若沒有好好保存憑證佐證是沒賺錢的,國稅局會以所收取的款項認定為公司的營業收入,並且按照國稅局對於公司行業別所訂下來的同業利潤來計算你的所得。 EX:灰灰公司代收代付100萬元,但沒有按規定保存憑證,假設灰灰公司在國稅局登記的行業代號所對應的同業利潤是7%,則雖然明明是零毛利完全沒有獲利所得,在沒有保存證據之下,還是會被設算有7萬元的所得要被課稅。 註1:視代銷合約對於雙方對產品「控制」(註2)的歸屬而定。若產品移交給最終消費者之前,小橘對產品取得控制,則小橘為主理人;若小橘沒有取得控制,則小橘為代理人 按IFRS15的指引來評估公司於商業行為中的角色若為主理人,則會計上會有營業收入100元,若為代理人,則對於銷售貨物本身,並不會認列任何一元的營業收入。而佣金則會按照合約約定的金額認列對應的服務費或佣金收入10元。 註2:IFRS15所提的「控制」並非僅是法律意義上的取得產品的所有權進而控制,而是更原則性的考量。節錄IFRS15第33段條文:「對資產之控制是指主導該資產之使用並取得該資產之幾乎所有剩餘效益之能力。控制包括有能力防止其他企業主導資產之使用以及防止其他企業取得資產之效益」 白話一點,用上面代收代付的例子可以先理解為因為上面代收付的小橘並沒有辦法控制產品要賣給誰(心心公司已經明白表示要買給大信),因此毫無疑問是代理人。 ⭐代收代付商機蓬勃,店家該衝一波嗎? 因此公司若想增加帳面上的營業收入,攬入代收代付的商業行為只是徒耗公司的行政人力,但對會計認列的營業收入一點幫助都沒有,除非代收代付的商業行為可以為公司帶來跟該合作對象其他可能的商業合作模式,或是帶來其他商業利益,否則不建議一股腦地增加公司代收代付的業務。 以上為大家簡單統整代購、委託代銷及代收代付在稅務上以及會計上所需考量的面向,如果看完之後還是有未解之處,歡迎即時與我們聯繫。如果對內容有疑問或想知道更多,歡迎點選下方按鈕聯繫我們↓↓↓會計 代收代付 代購
-
會計字典代購、委託代銷、受託代銷與代收代付發票怎麼開?有哪些該注意的地方?在上一篇《一張表搞懂「代購、委託代銷、代收代付」》中,我們已為大家釐清三種不同的營業行為,及其開立發票的義務歸屬,然而發票開立又是另一門學問,發票到底該怎麼開才對?又有哪些該注意的地方呢? 以下用表格為大家統整概念與重點,從表中能更清楚瞭解到,代購、委託代銷、代收代付在名詞上雖容易混淆,但交易實質是有明顯差異的,這三者在統一發票使用辦法上的規定也都不盡相同: ★六大重點★ 代購 委託代銷/受託代銷 代收代付 交易實質 營業人經營代購業務,將代購貨物送交委託人 營業人委託他人代銷貨物 營業人僅代收代付款,未從中收取差額或佣金者 法源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7條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7條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8條 開立與否 需開立發票 需開立發票 免開立發票 備註與否 發票須註明「代購」 √委託人:發票須註明「委託代銷」 √受託人:發票須註明「受託代銷」 N/A 開立對象 委託代購之消費者 √委託代銷者:開立給受託代銷者 √受託代銷者:開立給終端消費者及委託代銷者 N/A 開立金額 代購者:包含貨物金額及其他因代購而收取之服務費金額 √委託人:貨物金額 √受託人:貨物金額開立給最終消費者,佣金或手續費等因合約約定向委託人收取之金額須開立給委託代銷者 N/A 【相關連結】 1.統一發票使用辦法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8-全國法規資料庫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17-全國法規資料庫 2. 國稅局新聞稿 營業人委託代銷及受託代銷貨物,均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全球資訊網 ★常見誤區★ 代購:╳少開發票 √開給消費者的發票不只是「服務費發票」,也需要開立貨物的「銷售發票」 受託代銷:╳少開發票╳超過期限結帳 √開立全額銷貨發票給終端消費者時,不可以只開立差額發票 √受託代銷者通常需按銷售貨物應收手續費或佣金,開立統一發票及結帳單給委託代銷者,而這邊所提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7條有明文規定:「委託與受託代銷雙方約定的結帳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 代收代付:╳未保存憑證 √未取得原始憑證(或影本),或已取得而未依規定保存者,無法證明代收轉付屬實 EX:小橘受委託,購買心心公司銷售的產品B給小信,未保留心心公司開立大信為買受人的統一發票副本以及小橘與大信間的委託協定來證明代收轉付屬實,則會被認定「漏開發票」。 √若無法提出證據證明代收轉付屬實,則所收款項應列為營業收入處理,並依同業利潤標準核計其所得額。 ->白話一點意思就是:代收代付這種零毛利的交易,若沒有好好保存憑證佐證是沒賺錢的,國稅局會以所收取的款項認定為公司的營業收入,並且按照國稅局對於公司行業別所訂下來的同業利潤來計算你的所得。 EX:灰灰公司代收代付100萬元,但沒有按規定保存憑證,假設灰灰公司在國稅局登記的行業代號所對應的同業利潤是7%,則雖然明明是零毛利完全沒有獲利所得,在沒有保存證據之下,還是會被設算有7萬元的所得要被課稅。 ⭐重要提醒:合約簽訂要貼近交易實質 除了要根據交易實質去辨認稅務上應盡之義務有哪些之外,也要提醒大家所簽署的「代購合約」、「委託代銷合約」及「代收代付合約」等合約,其合約用語務必要貼近交易實質,以免發生稅務義務的糾紛導致承受罰則。 下一篇將與大家聊聊《從會計觀點,看代購、委託代銷、受託代銷與代收代付交易在會計營收的差異》。 如果對內容有疑問或想知道更多,歡迎點選下方按鈕聯繫我們↓↓↓稅務 代購 發票
-
會計字典電商時代來臨,一張表搞懂「代購、委託代銷、代收代付」自疫情爆發以來,越來越多人選擇在家用餐,大幅提升外送平台使用率,這波以代收代付為商業模式的共享經濟日益成長,今天就來談談因應各類型的商業模式,大家所扮演的角色為何?又是誰有開發票的義務? 首先,要討論誰有開發票的義務前,我們需要先釐清是何種營業行為,究竟是「代購」、「委託代銷」還是「代收代付」,以下用範例帶大家快速區分三者的差異: ⭐你是哪一種營業人呢? 代購 委託代銷 受託代銷 代收代付 營業行為 經營代購業務,將代購貨物送交委託人 委託他人代銷貨物 受原廠委託代銷貨物 僅代收代付款,未從中收取差額或佣金者 範例 小橘為經營日貨代買的代購業者 大直為產品A原廠營業人,委託代理商小橘銷售產品A 小橘為產品A代理商,受產品A原廠大直的委託銷售產品A 小橘受委託,購買心心公司銷售的產品B給小信 誰有開發票的義務? 義務歸屬 小橘需開「銷貨發票」以及「服務費發票」給委託代購的消費者 大直需開銷貨發票給小橘 √小橘亦開銷貨發票給最後購買產品的買受人 √並依據代理合約開佣金發票給原廠大直請款佣金 √心心公司的銷貨發票買受人直接開給小信 √小橘居中並未收取任何差價,故小橘免開統一發票 外送平台是代收代付?不需要開發票給消費者? 由上所述,我們再回過頭來看引言中提到的外送平台,大家不妨拿出自己使用外送平台時所收到的發票,可以發現對於餐點的部分,是由提供餐點的商家開給消費者,這也就說明了,外送平台與餐點商家的合作關係為「代收代付」,所以就餐點銷售額的部分是由商家直接開立給消費者,但外送平台仍需就其主營業務「運送」的部分來開立發票給消費者喔! 以上帶大家簡單區分「代購」、「委託代銷」及「代收代付」,並了解誰有開發票的義務,接著我們會再繼續跟大家延伸介紹《代購、委託代銷、受託代銷與代收代付發票怎麼開?不NG秘笈報你知》,以及《從會計觀點,看代購、委託代銷、受託代銷與代收代付交易在會計營收的差異》,進一步說明這三種發票怎麼開?又有那些常見的錯誤呢? 如果對內容有疑問或想知道更多,歡迎點選下方按鈕聯繫我們↓↓↓代收代付 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