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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益兩平(一)損益兩平是什麼?該怎麼計算?常常聽到剛創業的老闆會問每個月需要賺多少錢才能打平支出,或是最近景氣不好應該要準備多少錢來讓公司繼續存活,其實這也就是我們常常聽到的損益兩平概念,而這個計算出來的每月營業額或銷售量則是俗稱的損益兩平點,今天就讓我們來了解一下損益兩平應該如何計算及幫助公司。 我們先來看以下大家熟知的獲利算法: 也就是P(單價)xQ(數量)-成本=獲利,讓我們把這段公式寫的細一點: (銷售單價x銷售數量)-(固定成本+銷售數量x單位變動成本)=獲利 所以今天損益兩平就代表上面的公式獲利等於0元的時候,我們可以再把公式移項變形一下方便計算,當然大家也可以直接依照上面的公式來計算損益兩平, 銷售數量=固定成本 ÷(銷售單價-單位變動成本) 看上面的公式我們除了銷售單價會知道外,要先來釐清什麼是固定成本及變動成本,簡單來說固定成本就是不管我們今天有沒有銷售或生產行為,都需要支出的成本,例如人事費用、店面租金、廣告費、折舊等。 變動成本則是有實際銷售或是生產才會相對應產生的成本,且此成本也會隨著銷售或是生產增減而波動,故稱為變動成本,例如原物料、直接人工、加工費、進口的運費關稅等,而常常聽到邊際貢獻就是用收入-變動成本,等等我們會用到這個名詞,大家可以先有個概念。 我們舉一個例子,假設我開了一間蛋糕店,每月租金3萬、薪資8萬、水電2萬,平均單價為600元,平均單位食材成本200元、單位直接人工200元,試問每月需要賣出多少蛋糕才可達到收支兩平? 首先本題固定成本是指租金、薪資及水電,相加後為13萬,變動成本則是食材成本以及直接人工,故單位邊際貢獻是200元(600-200-200),即賣出一份蛋糕可以淨賺200元,因此依照上面的公式:銷售數量=固定成本 ÷(銷售單價-單位變動成本), 每月要賣出650份蛋糕(650=130,000÷200)就可以打平,即達成損益兩平,這時只要每個月賣超過650份則每多賣一份就會多賺200元, 如果預計每月要賺10萬元要怎麼算呢? 就使用預計要多賺的10萬÷200得出500,加上前面損益兩平的650份蛋糕,我們每月需要賣出1150份蛋糕就可以達到獲利10萬元的目標,若是想要從賣多少份可以達成目標,就可以將公式變形成(固定成本+預計目標)÷(銷售單價-單位變動成本)。 希望透過今天的舉例,可以讓大家比較了解損益兩平的計算,其實也不用記很多公式,只要記住一條然後在使用時把已知數據放入計算即可,下一次我們會來說損益兩平計算出來的內容,如何讓我們去調整公司的經營策略。成本定價 損益兩平 獲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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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尾牙中大獎!開心之餘,別忘了報稅<營利事業辦年終尾牙抽獎須注意事項> 歲末年終之際,疫情減緩,各行各業的尾牙活動陸續展開,活動中最令人期待的一環肯定就是摸彩了,即使不記得尾牙吃了什麼,也會記住公司的最大獎獎落誰家。無論是紅包還是各種禮品、禮卷,能摸上一個獎項都能讓人感到幸運。但是您知道嗎?當你中了大獎,隔天上班時會計同仁就會拿著單子給您填寫繳稅資料,您是否納悶,摸彩也要繳稅嗎? 是的,沒錯,當員工抽到獎品或現金紅包、商場禮卷等等皆屬於個人的綜合所得 (所得類別為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所得 ),須依規辦理扣繳申報,若該獎項價值超過2萬元時,公司還得幫該員預扣10%稅款,並於期限內申報扣繳憑單(非中華民國境內個人扣繳率為20%,在給予獎品後10日內扣繳)。 相關文章:各類所得扣繳:為什麼企業要預扣所得?所得扣繳率及免扣標準一覽表 公司贊助活動支出應注意如何申報? 除了公司自行舉辦活動外,也很常對於往來廠商及客戶的尾牙或是週年慶等等各種活動,互相參與亦或是彼此贊助獎項,該項費用支出則認定為營利事業生意上的交際應酬需要,須由「捐助方」填報受贈方之其他所得的免扣繳憑單及申報。 商品用於饋獎是否需開立發票? 若購入獎項本就預定要用於饋獎商品,無論購入項目為何,也無論是自行舉辦使用或提供廠商贊助,都不可扣抵營業稅,因很明顯屬於「營業稅法規定不可扣抵的交際應酬用、酬勞員工用」。倘若是以自家自製或購入的貨品轉作獎項,則視同「銷售行為」,須依規定開立發票,開立金額為時價金額。 舉個例子: 譬如說公司業務為銷售筆電,當初購入20件商品金額40萬,稅額2萬,全數以進貨科目列帳並扣抵營業稅。如今決定取用其中5件做為獎酬員工的摸彩獎項,那麼這5件須依規以時價開立統一發票,買受人則為自己,轉科目入帳,切記開給自己的發票可別再拿去抵扣營業稅了喔!以免違規受罰。 準備尾牙上好好的大顯身手了嗎?祝福您幸運中獎!同時,也請不要忘記進行相關稅務的申報。 若您有記帳外包需求,歡迎參考直誠 「記帳暨管理報表分析」服務介紹,了解直誠服務內容及服務特色。 對於文章內容有相關疑問,或是有公司帳務處理相關問題,歡迎您加入直誠LINE帳號,與我們一起聊聊相關作法!尾牙 抽獎 年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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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支付員工防疫隔離假或照顧假等假別薪資費用加倍減除在去年的5月份公告了以下新聞稿: 財政部說明,為提高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給付薪資誘因,並使其積極參與防疫,109年2月25日制定公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下稱紓困特別條例)」第4條,就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以下統稱雇主)給付其員工依規定申請防疫隔離假或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指揮官所為應變處置指示而得請假期間之薪資,提供得就該給付薪資金額之200%,自申報當年度所得稅之所得額中減除之租稅措施。 財政部指出,指揮中心於今(17)日表示,為防疫需要,臺北市政府及新北市政府均宣布自110年5月18日至5月28日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停課,有關停班課期間各機關(構)人員如有照顧學童之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又指揮中心前發布「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標準」,其他縣市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及相關教育機構符合前開標準停課時,家長亦得依規定申請防疫照顧假。前開防疫照顧假屬紓困特別條例第4條所定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所為應變處置指示而得請假之情形,倘雇主給付員工防疫照顧假期間之薪資,得適用該條規定,按給付薪資金額之200%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減除。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申請適用紓困特別條例第4條規定之雇主,應於辦理該年度所得稅結算、決算或清算申報時,依規定格式填報,並檢附請假紀錄、薪資金額證明、計算明細表及相關證明文件。 雖然最近防疫政策已經放寬為沒有隔離期,但若是今年度公司有支付員工前述條文所述因受主管機關認定應被隔離者請之防疫隔離假,若是雇主有給付員工依法得不支薪請假期間之薪資,可以按照給付薪資之200%自當年度所得稅之所得額中減除。 此項規定有以下幾點提醒大家: 1.員工確診新冠肺炎而請假不得適用加倍扣除規定: 因確診新冠肺炎認定為生病,故依照規定員工可請病假或特休,並按照規定給付薪資,故不得適用本項規定。 2.須檢附文件證明: A.員工請假單 B.薪資金額證明 C.衛生主管機關開立之隔離檢疫證明文件 D.薪資明細計算表 3.請假期間給付薪資認定: 若員工請假之防疫隔離假假設為七天,且中間包含兩天假日,依照規定能夠被加倍減除扣抵的天數為實際請假之5天,因兩天假日為員工休息日,不需請假,此點請大家特別注意。 故若今年度公司有給付員工本次提及假別的薪資,可提前準備好相關文件,且於辦理年度所得稅結算、決算或清算申報時,依規定填寫並準備上述文件,供後續備查,也讓公司在疫情期間提供員工薪資的美意,能帶來實際上減稅的效益。薪資 防疫照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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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模條款】您知道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的薪資扣除額也有必要費用可以扣除了嗎??多年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的各位達人們,想必對於薪資每年有個定額特別扣除額的項目瞭若指掌,但自108年1月1日起,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薪資所得計算,可採「定額減除」或「特定費用核實減除」2種方式,薪資所得者不分行業類別,均可擇一擇優適用。 「定額減除」就是以往我們熟悉的方式,舉例111年的薪資扣除額為$207,000,當年薪資所得超出此金額仍只可扣除$207,000其餘列入所得計算,若不足此金額時,則以實際薪資所得金額為上限全額扣除。 另一方式「特定費用核實減除」,也就是俗稱的「名模條款」,源自曾經有名模為了補稅問題打官司,據蘋果新聞網報導所示,國稅局認定某名模的所得應為薪資所得,不可減除必要費用才作申報,而該名模主張自己所領的所得應為執行業務所得,不僅自負盈虧,還須自行添購治裝費等成本費用,工作效果如何的成敗責任也由自己扛起,跟一般受雇公司的員工性質不同,並非須受經紀公司監督指揮的薪資所得,因此應可扣除相關費用的執行業務成本再計算稅額。後因難以認定違反誠實申報義務,且無漏稅的故意或過失,以補稅收場。 另有名模則是在報稅時同樣被國稅局認定該所得為「薪資所得」,於是對此聲請釋憲,此次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出釋字第745號解釋,認定國稅局不准薪資所得者列舉扣除的法令違憲,促成了財政部研議薪資可以特定費用減除,也就是俗稱的「名模條款」。 當因獲取該薪資所得而直接由所得人負擔相關且必要的費用合計金額超過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時,則得以選擇使用「特定費用減除」,但要注意可不是甚麼都可以列入扣除的喔,規範3項必要費用及認列方式如下: 一、職業專用服裝費:從事職業所必需穿著且非供日常生活穿著使用之特殊服裝或表演專用服裝,其購置、租用、清潔及維護費用。 二、進修訓練費:參加符合規定之機構開設職務上、工作上或法令要求所需特定技能或專業知識相關課程之訓練費用。 三、職業上工具支出: 購置專供職務上或工作上使用書籍、期刊及工具之支出。但其效能非2年內所能耗竭且支出超過8萬元者,應逐年攤提折舊或攤銷費用。「職業專用服裝費」及「職業上工具支出」的扣除上限是該項職業薪資的3%,「進修訓練費」是薪資總額的3%,因此三項減除上限最多為薪資所得的9%。 各位所得納稅人們,當您有發生上述情況時,別忘了先試算是否高於當年的薪資定額扣除額,若超過則擇優使用薪資必要費用扣除額並檢附證明文件、填寫「個人薪資費用申報表」來作申請,喔對了!提醒您這些支出皆已收付實現為原則,真的有付了才可核實申報喔! 還有其他問題或需要我們服務的地方也歡迎與我們線上諮詢!薪資 執行業務所得 名模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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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疫情時代-旅遊大爆發| 舉辦員工旅遊的費用該如何入帳?相關支出認列方式您不可不知! | 直誠管顧後疫情時代國旅大爆發,境外旅遊也陸續開放,各個營利事業公司行號的員工旅遊計畫也都紛紛上路,某科技公司為提升員工士氣、犒賞辛勞、舒緩壓力、聯繫感情,特別舉辦員工旅遊5天4夜,全體員工皆可參加。那麼這些旅遊的費用,會計人員在作帳時到底該如何入帳呢?究竟是列入所得?還是職工福利呀? 全體員工不限資格均可參加 其實可由參加對象是否有所限制而有不同補貼方式來進行分辨,簡單來說,當企業舉辦的員工旅遊為「全體員工不限資格均可參加」則不論國內、國外,也不論是否有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均免視為員工所得。 此外,公司若未成立職福會則在記帳時可先以職工福利科目列支,超出部分再以其他費用列報;若已成立職福會則應先由職工福利金項下支應,福利金不足或動支超限的部分確實由公司負擔時,此可列於其他費用。 特定員工才可參加 然企業往往在舉辦旅遊時,會制訂一些條件或標準來補貼員工的旅遊費用,此時即謂「特定員工才可參加」,舉例來說:若招待的員工為業績達標者、進公司服務年資達一定年數者,表現良好或主管層級在某級數以上等等,諸如此類的情形下舉辦的員工旅遊,就須列於員工所得課稅。 此外,若企業已依法成立職福會,且以「現金定額」補貼的方式來補貼員工旅遊的相關費用,也是同樣要列於該員工的所得喔! 所以當會計人員還在思考該如何入帳時,先想想: 1.補貼標準是否一致? 2.是否不分條件人人皆可參加? 若以上皆非,即視為特定補貼的一種,也就需要列報所得稅。 現在我們知道該如何判斷了,但到底申報扣繳時要如何列報呢? 常見狀況是公司會以現金定額的方式來部分補貼員工旅遊,在此情形下, →若未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此筆旅遊補貼款則屬於公司對員工的補助,您可想成津貼的一種,即應併入員工的薪資所得來辦理所得申報。 →若已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且於動支標準以內則依規提撥職工福利金,並將此認列為員工的其他所得來辦理所得申報。 →若已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但支付金額超過動支標準,且超出的部分確實由公司負擔,則此部分由公司合併員工薪資所得來申報。 還有其他問題或需要我們服務的地方也歡迎與我們線上諮詢!員工旅遊 員工所得 職工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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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人員的自用車跑公司業務行程該如何補貼呢?財政部750422台財稅第7523491號函 外務員以自有車輛推銷產品補貼之汽油費等可列為費用 營利事業因業務之實際需要,與其僱用之外務員訂立合約,利用外務員自有之機動車輛訪問客戶推銷產品,經約定由營利事業補貼之汽油費、修繕費、停車費、過橋費等,可憑合約及有關原始憑證核實認列為該事業之營業費用,免視為外務員之薪資所得,但不包括車輛之牌照稅、保險費及折舊。 依上述函令規定,僅外勤人員將相關油資憑證提供給公司,公司才能入帳認列費用。若公司定額補助外勤人員油資,卻無法提供憑證給公司,則公司將無法認列該費用,若要認列,須將油資補助併入外勤人員薪資中並扣繳通報。 實務上我們在補貼油資金額方面,常見為一公里7元以上,通常落在7~10元也可更優,出車前可先填具出車申請單載明時間、地點、事由,假設約定好使用GOOGLE地圖則結算時列印出GOOGLE路線,以定點至定點的距離來計算公里數並乘上約定好的單價,並且附上加油油單以供列報使用,列報的金額則為實際補貼的金額,才不會有溢報費用的情形。若有過路費停車費等則另外實支實付,ETAG等過路費可下載明細,勾選出路線內被扣款的費用來進行申請,其餘則以憑證申請。 另外每個月車資補貼費用是否有上限都也可另外訂定。 注意,車資補貼須與公司業務有關的行程,業務同仁的自有車若有車資、維修費等給予補貼,皆須有合約、私車公用同意書及憑證列報,不然將視為員工津貼補貼申報扣繳喔~ 要是有其他相關的問題不知如何定義和申報扣繳,或是有什麼不一樣的補貼方式,都歡迎加入我們的官方Line與我們聯繫交流喔!自用車 公司補貼 業務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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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盤點管理:毛利率波動背後的關鍵與優化策略今天要來跟大家探討一個在管理上很重要的議題『盤點』。常常公司會問為什麼我們的毛利率經常波動?造成波動其中的一個原因就是盤點的正確性,是不是根本盤錯了?造成成本計算錯誤,盤點的正確與否會直接影響公司毛利,也可能讓公司在經營銷售面的政策造成影響。 盤點指的是定期或是不定期對公司的商品進行全部或部分的清點,讓公司掌握這期間內的經營業績,並透過盤點時發現的問題進行改善,例如滯銷品、漏訂貨、存貨遺失等問題,確定盤點無異常後,方能讓財務人員進行正確的成本計算,供公司依據財務資訊檢討經營策略及調整。 針對盤點中發生的盤點差異也需要檢討是否是系統流程設計有問題?教育訓練不完善?找出問題原因來避免往後更大的問題發生,也讓員工知道管理好庫存很重要,任何商品的盤多盤少可能後面都代表著某個環節可以被改善及討論。 若是公司倉庫中存貨擺放位置散落各處,會造成在盤點的困難,所以在盤點流程設計時也要與倉管部門一起討論,達到降低盤點花費的時間得結果,例如倉庫中需清楚標示存貨擺放位置、分類明確、堆疊整齊、進出貨皆有紀錄、內部訓練完善降低key錯的可能、盤點前是否先不進出貨等,透過這些方法讓存貨能被合理的確認。 盤點也不只是盤點有銷售的商品,也會針對公司固定資產或列管資產盤點,確保公司資產沒有異常,或有需要添購及維修的狀況,常常看到很多公司是一年度才盤點一次,建議如果經營上允許至少每個月針對商品盤一次,每年底進行全部資產的大盤點,每月盤點可以讓公司每個月追蹤庫存狀況及財務資訊,除了倉管部門進行存貨盤點外,財務部門進行抽盤時,也可以針對高單價物品且流動率快的產品進行較多筆數的抽盤,低單價且流動率低的產品則可以相對減少,針對異常的的部分再拆解造成的問題原因,並改善公司流程及教育員工。 當然這個盤點不僅僅只是代表前面討論的盤點,也可以套用到公司所有部門上使用,例如業務部門就可以盤點我們公司產品有哪些、有哪些潛在客戶、是不是有哪些商品真的過代了要快點出清、現在有哪些資源可使用等等,不是只有會計或是倉管人員需要進行盤點,更多的是公司每個同仁都可以盤點自己的『庫存』,讓自己進入狀況隨時調整策略,也可以及時反映給公司。 希望透過這次的分享讓大家了解盤點的重要性,除了知道庫存狀況外,也可以計算公司的真實毛利狀況,並透過盤點發現的異常來優化公司流程,如果大家有什麼想要知道的,或是想要諮詢相關的問題,都可以透過官方line跟我們進行聯繫唷!毛利率 庫存 盤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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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調所得」讓您一目了然可能的收入所得漏報國稅局查帳時公司帳務紀錄不完整,可能不一定會被注意到,或有機會與國稅局透過溝通,討論是否提示更多資訊就好;但如果是收入紀錄不完整,國稅局不用來查帳就會發現,因為國稅局會透過平台資料交換方式取得各大型公司/平台的交易資料,再經由各公司的報稅資料,交易雙方繳交的資訊都有共有的統一編號可供交叉核對,國稅局的各負責承辦人員就會被系統提醒哪間公司可能漏稅或報錯稅,如果公司不是輸入錯誤,這時可能就是一系列查帳惡夢的開始。 如果您擔心被國稅局查出可能漏報的收入,那直誠先教您透過「查調所得」方式確認有沒有別的公司申報是您公司的收入,而您沒注意到的項目!可以參考以下步驟進行所得查詢,確保公司在5月申報營利事業所得時,收入沒有漏申報的情形。 為了配合各單位於1月進行各類所得申報完,所以開放的所得查詢時間通常要等到營利事業所得申報年度的4月底才可以申請喔! 所得自行查調 適用憑證:工商憑證、組織及團體憑證、自然人憑證及健保卡 工商憑證入口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login/ic?cert_type=3 組織及團體憑證入口→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login/ic?cert_type=4 自然人憑證入口→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login/ic?cert_type=2 健保卡→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login/nhi 各憑證查詢入口若無法直接連結,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並依下列步驟執行。 首頁> 線上服務 > 線上查調 > 查調申請 > 稅務行政 ,選取,自行查調所得(事業機關團體及事務所)並點選工商憑證、組織及團體憑證、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如下圖) 以最常使用的工商憑證為例,說明如下: 步驟一、登入後,請輸入您的統一編號及工商憑證 Pin 碼,詳下圖 步驟二、請填入貴公司資料申請資料,驗證後勾選寄送 PDF 步驟三、申請完成後,約 1–2 小時可以取得如下圖之查調所得電子檔。 分享一下我遇過的真實實例,公司收到稅額核定通知書時,發現其他收入少申報,被國稅局查出來了,經詢問公司會計後,得到的回覆是業務端可能有收到廠商回饋的現金,會計沒被告知也真的無法入帳。另外,也遇過公司會計人員流動率很高,因此交接不清,透過查調所得才發現公司存有其他銀行帳戶,這位會計卻從來沒有被告知,且過往會計師也都遺漏的情形,透過查調所得,不僅幫公司發現漏報的收入,還讓公司賺到一些現金!因此所得申報查詢也能避免公司發生類似的問題。這也可以間接反映公司各項流程訂定應更確實並促進更有效之跨部門溝通。 直誠專注在財務會計領域,替公司做好財會職能,及在跨部門溝通時協助共事者釐清財會相關問題、驗證邏輯和數據發展可能,讓大家在溝通上能客觀精準溝通,達到事半功倍之效。如果您有任何財會相關問題,或是財會部門組建問題,歡迎加入官方line與我們聊聊。稅務 營所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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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替公司節稅?營所稅申報方式好多種到底選哪種?講到稅不外乎想到的就是營業稅及營所稅,這次我們先來主要介紹營所稅,每年五月都要一次繳好多錢心很痛,然後九月還要再痛一次繳暫繳稅,雖然繳錢代表的是公司有賺錢,但是不是真的需要繳這麼多錢呢?或是有沒有辦法達到公司最大利益下,也達成節稅或是降低風險呢?在此之前我們需要先來介紹營所稅的申報方式,不同申報方式也會對應不同的應納稅額及風險。 結算申報方式 結算申報方式共分為書審、查帳及簽證三大類,其中書審又細分為擴大書審、所得額及同業利潤標準三種,以下我們就逐一說明。 擴大書審 適用條件:公司全年營收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 3,000萬,帳證完整,且帳列純益率低於每年公告之擴大書審純益率,並自願以擴大書審純益率計算所得申報。 課稅所得額:(全年營收淨額+非營業收入)x擴大書審純益率 所得額申報 適用條件:帳證完整,且帳載純益率低於所得額標準純益率,自願依所得額標準計算所得後申報。 課稅所得額:(全年營收淨額x所得額標準)+非營業收入-非營業損失 同業利潤標準 適用條件:帳證無法提示,但自願依頒布之同業利潤標準計算所得申報納稅,幾乎無補稅風險,除非稅局掌握漏報收入之證據。 課稅所得額:(全年營收淨額x同業利潤標準)+非營業收入-非營業損失 上述三種都是屬於書審範疇,從條件來看可以發現一件事情,公司都是帳載純益率低於公告標準,但願意用公告稅率來納稅,代表涵義其實就是我願意多繳錢,你不要來找我麻煩XD,不要來查帳,有點像是我花錢省去後續稅務問題,但要注意的是稅局還是可以來調帳,如果有被掌握把柄的話,還是會有可能被找上門的。 查帳申報 看到查帳兩個字就知道這是被查核機率較高的案件,代表公司是使用公司會計年度內發生之收入減成本、費用及損失後之金額作為損益總額,並以此數申報納稅,也就是我賺多少繳多少,虧了就不繳錢。 會計師簽證 顧名思義,是由會計師來代替國稅局查帳後進行申報,即公司年度結算報表委託會計師查核後,會計師依法調整後簽證申報,並將查核報告書送交國稅局,因為有經過會計師查核,當然稅局也會比較信任申報情形,除優惠措施外(例如虧損扣抵),也會降低其抽查機率,對公司來說也會比較安心,但也需要額外負擔會計師簽證費用。 前面提到的不管哪種申報方式,都有可能會被調帳,只是機率高低的差異。下表統整了三種申報方式的優缺點,公司可以依據帳證齊不齊全 ,或是例如今年度只是因為疫情虧損,但以後都會賺錢,那就可以選擇會計師簽證,讓今年虧損的錢未來可以扣抵少繳稅。 通常我們的經驗若公司是交給外部記帳事務所記帳,較常會採用書審方式申報,因為稅務風險較低,但若公司記的是一套帳,則可以依據公司實際盈虧情形選擇使用查帳申報,不用多繳稅也不怕查,至於一套帳及內外帳可以參考我們一系列的文章,有探討到內外帳還是一套帳的選擇。 綜合上述,公司不管是財務或是老闆多了解一點,就可以依據當年度的情形選擇不同的申報方式來替公司節省稅負,或是降低風險。 下次我們來說營業稅還有一些實務上可以注意的眉角,可以幫公司節稅,同時也讓帳證合乎法規~如果對於本次內容有想討論的,歡迎加入官方line跟我們討論唷!!稅務 營所稅 節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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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加班費怎麼算?工資如何計算? 透過倍率表格範例一次弄懂2022年勞工加班最新消息報你知 2021年11月2日勞動部表示,自今年(2022)起雇主安排勞工正常工時以外上班皆屬加班,需付給加班費,不再適用1985年內政部制定的「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 該法規中原將「值班」賦予與「加班」不同的定義,雇主對於勞工值班時段要給付的酬勞是由勞資雙方議定,而非按照加班費的規定計算。這衍生了很多灰色地帶模糊空間。故勞動部廢除該注意事項的適用,若給付的值班補貼金額不是優於加班費計算下的金額,皆屬違法。2022年起各位勞工們為了公司所投入超出正常工時的勞動時間皆回歸加班費計算囉! 情境:領月薪的全時工作人員包小誠2月除了加班費以外的薪資結構為47,600元(底薪39,000元、伙食津貼2,400元,主管津貼1,600元、全勤獎金1,200元、端午獎金2,000元與交通津貼1,400元),2月加班了20小時,公司2月該支付包小誠多少加班費呢? 加班費計算公式由三個項目所組成,「平日每小時工資」、「加班費倍率」及「加班時數」。 計算薪資最常見所遇到的加班費難題幾乎都源自於對於前兩者的困惑,「平日每小時工資」及「加班費倍率」該怎麼適用? Part 1加班費的計算基準-「平日每小時工資」怎麼算?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規定,加班費應以「每小時工資額」作為計算基礎,領月薪的全時人員每小時工資額的計算公式為「月工資額」除以「每月時數」。 1. 月工資額 綜合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勞動基準法所定義的「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獎金、津貼,以及其他任何名義的「經常性給與」。因此加班費並非只以底薪做為月工資額計算基礎,其他任何名義的「經常性給與」都須納入月工資額。故以文章開頭提到的情境為例,分項列示說明如下: A.伙食津貼:若不管束員工實際用餐情形,經常性按月發給,則通常會被認定是。有些公司會採實報實銷的伙食補貼或是公司統一協助訂餐,員工無須出餐費,這種情形則不屬於工資。 B.團體獎金:事業單位為激發勞工工作士氣,獎勵工作績效所發放之「團體獎金」,難謂與勞工工作無關,如係經常性按月而非臨時性之發給,已符上開工資定義,應屬勞動基準法上工資。 (87)台勞動二字第 036795 號函 (87)台勞動二字第 035198 號函 C.全勤獎金:全勤獎金若係以勞工出勤狀況而發給,具有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之性質,則屬工資範疇。 (87)台勞動二字第 040204 號函 D.端午獎金:因端午獎金僅係勉勵、恩惠性質之給予,非屬勞務對價性質之工資,所以不認定為勞基法的工資。同樣概念,年終獎金與考核獎金亦同。 勞保2字第 0960140337 號函 E.交通津貼:概念如同上面所提及之伙食費,若是以實際所花費的車資實報實銷,這種情形勞動局會認定非屬於工資。但若不論出勤狀況,也不論員工車程距離區分津貼金額時,通常會被認定為屬於工資。由上述可知除了底薪之外,政府基於保護勞工的角度,為了避免雇主以名稱來規避,所以回歸實質去認定是否屬於工資。 大家若有遇到上述以外的實務解讀問題,可以到勞動部的勞動法令查詢系統,針對勞基法第2條,去檢索有沒有類似的解釋。 連結: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2. 每月時數 原則:每月30天,一天8小時,共240小時。 例外:每個月都有大小月,若勞資雙方有合約約定計算每小時工資時所適用的時數,則以雙方約定為主。例如雙方合約約定按照每月實際天數計算每小時工時,則2021年2月有28天,該月時數就為28天x8小時=224小時。因勞基法並未明確條文規定一個月為幾天,而勞基法係民法的特別法,故勞基法未規範的部分,則應回歸民法規定。 參考法條: 民法第123條:稱月或年者,依曆計算。月或年非連續計算者,每月為三十日,每年為三百六十五日。 本例假設包小誠公司的伙食津貼是以按月經常性定額給付給員工且不管束實際伙食與交通情形的模式,屬工資;公司與包小誠並未書面約定每月工作時數如何計算,故以民法的30天作為計算因子。 則包小誠計算2月加班費的平日每小時工資則為190元,亦即(底薪39,000元+伙食津貼2,400元+團體獎金1,600元+全勤獎金1,200元+交通津貼1,400元)÷30天÷8小時= 190元 Part 2 加班費的倍率如何適用? 加班費的倍率以在平日加班或是在假日加班而有不同的適用情形。依照勞動基準法的規定,台灣的假日共有四種型態:勞動基準法第36條的例假、休息日、第37條的法定休假以及第38條的特別休假。表格列示如下: 由上表可知,包小誠2月份加班費計為5,074元(平日加班827元+例假日加班1,900元+休息日加班827元+休假日加班1,520元=5,074元) 加班費倍率在適用上經常會頭昏腦脹,提供一個簡易的圖表參考如下: 延伸閱讀:颱風天的加班費怎麼計算?颱風假及員工出勤薪資計算相關疑義 希望上述可以幫助到閱讀這篇文章的朋友,如果對於上述內容有疑問或是任何指教,都歡迎聯繫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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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記帳是什麼? 你所不知道的一套帳與內外帳【記帳的原本目的】 每間公司都會有自己的會計人員,或委託外部會計師/記帳士紀錄公司帳務。會計的基礎作業就是「記帳」,跟個人計算自己每月有多少薪水及每天的花費有點像,會記錄「公司的金錢/資金流動」,無論收入和支出,都會仔細記錄下來,並依政府需求進行「申報作業」及「繳納稅務」。除了公司的資金變動以外,會計也需要記錄購買的財產(如電腦、機器等等)每月折耗攤提的費用、一次性購買的存貨分批出貨給客戶要轉變成成本的軌跡,又或者是預先收了客戶訂金但是後續才出貨給客戶相對應的帳務記錄等等。 所以一套「好」的帳務就像歷史書一般,可以讓懂會計且懂產業的閱覽者知道所有公司的過往歷史,無須旁人解釋。也就是說,當帳務記載完整且正確時,是能讓公司將過往會計數據進行整理歸納分析,並協助公司在未來決策時提出相關證據,佐證公司不同選擇下可能需要花費的成本及負擔,以及判斷哪個選擇更優。 【兩套帳到底是什麼?跟內外帳的關係是什麼?】 兩套帳就是內外帳,會有兩種帳出現,一個是內帳,另一個是外帳。 (1)內帳:流水帳,主要提供給內部人員查看出貨/銀行紀錄、採購軌跡 (2)外帳:報稅用,會計師記的。 【常出現的問題狀況】 普遍我們見到來求助的公司都不是故意要做兩套帳,而是因為憑證(用來佐證公司交易)在收集或遞交外部會計師/記帳士的流程中遺失,又或者是未向廠商取得憑證等等,而導致會計師/記帳士拿到可供記錄的資料不完整,但銀行確實都有支出記錄,這會導致最終年結報表看起來有大筆暫付款,而被當成是負責人向公司借的款項;或是公司因為不諳網路平台操作或其他原因導致漏開發票,但公司卻有銀行收款的紀錄,亦或是負責人代墊諸多款項未向公司請款的情形,都有可能因為沒有逐筆核實紀錄,最終導致年結報表看起來像公司積欠負責人款項大筆款項的情形。 尤其是公司剛起步的時候,不一定有會計人員進行內部作業,就會很常出現這種狀況。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累積下,公司帳務與實際情形差異愈來愈大,而愈來愈難釐清差異原因。 終歸一句是「我不知道,是會計師幫我處理」的窘境 但隨著公司擴大,公司聘請會計後,會計也因為不知舊帳來龍去脈,與管理階層討論帳務亦無法找到解法,且有每日日常營運的帳務要記錄,無暇處理舊帳,導致會計對公司經營產生不信任感,而使會計流動率高,公司難找到願意配合的會計。結果就會需要透過整帳來改善內部的帳務,需重新整理記錄,需耗費更大量的人力跟時間去處理。 反之,如果會計與公司經營長期下來搭配得好,就可以解決內部管理問題,且稅務申報都沒有問題。如果能從一開始就將帳釐清仔細記錄,就可以避免後續整帳的工作。 想知道更多有關整帳的文章 延伸閱讀-整帳經驗分享(一)、整帳經驗分享(二)、整帳經驗分享(三) 若有記帳需求、各種想詢問的部分,歡迎加line聯繫我們,進一步諮詢及建議!一套帳 整帳 記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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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東年度申報小提醒★提醒3月31日前要記得完成111年年度申報! 公司法有規定每年3月1日起開始辦理111年「年度申報」 依規定應將截至111年底之「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份(或出資額)超過10%股東」申報至「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並要於3月31日前完成申報。 相關網站: ◆中華民國經濟部 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98968公司 年度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