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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之道企業併購中的反壟斷法與競爭法:如何合法擴張業務?一、企業併購中的機遇與挑戰 企業併購在現代商業環境中既是實現業務擴張的機會,同時也必須克服法律規範下的挑戰。其中,「反壟斷法」和「競爭法」在企業併購中扮演著關鍵的角色,以確保市場競爭的公平性和避免壟斷行為的出現。 二、什麼是反壟斷法?目標與作用解析 反壟斷法的目的是防止市場壟斷和不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在併購過程中,相關當局會審查合併後企業在市場上的佔有率以及合併對市場競爭造成的影響。 反壟斷法的目標 防止壟斷行為。 維護市場競爭。 保護消費者權益。 例如,在美國,禁止不正當競爭和《壟斷法案Sherman Antitrust Act》和《克雷頓法案Clayton Act》規定了禁止壟斷行為和促進市場競爭的法律條款。這些法律旨在保護消費者權益,確保市場的多樣性,防止企業壟斷。 三、什麼是競爭法?競爭法的作用與對企業併購的影響 競爭法是則另一個在企業併購中不可忽視的法律體系。意指確保市場上競爭是公平和透明的,防止反競爭行為之出現。 競爭法的作用 防止協議限制競爭。 避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維護市場公平。 在歐洲,歐洲聯盟的《競爭法規European Union Competition Law》禁止協議限制競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不正當行為。這些法律是在確保市場的競爭環境有利於消費者,並防止企業進行反競爭的行為。 四、企業併購過程中的法律審查:如何避免觸法? 在企業併購過程中,必須遵守相關的反壟斷法和競爭法。這可能涉及事前通知、審查程序,以及在合併完成後的遵守要求。合併方需要進行市場影響評估,證明合併不會導致市場壟斷。合併可能需要根據相關法規進行申報和審查,以獲得政府機構的批准。 五、合規併購的重要性:保護消費者與市場競爭 所以,反壟斷法和競爭法不僅規範企業的合併行為,還旨在保護市場競爭,進一步保障消費者權益。 企業在考慮併購時,必須充分了解相關企管、財稅、法律三個層面,並在合併過程中尋求專業律師及財務顧問的建議,以確保併購是合規並且是有益的。 更多企業經營難題找直誠 如果有任何問題,或者有更多的企業經營或財務問題需要解答,歡迎隨時與直誠聯繫,我們會很樂意為你們解答! 如需了解更多關於「企業併購」相關文章,可參考官網更多相關文章 淺談企業併購:如何實現一加一大於二,業務增長與挑戰共存的舞台 企業併購系列:反向收購是什麼?簡單解釋與財報風險解析企業併購 反壟斷法 競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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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之道如何利用第一性原理設計公司薪酬制度最近的第一性原理很紅,因為黃仁勳和馬斯克都有提到,並用此方法重新定義問題和建立解決方案。這種方法不受傳統思維框架的限制,而是從最基本的元素出發,進行深入分析和思考,以找到創新的解決方案。剛好雅筑大學時代很喜歡哲學,所以對於第一性原理的哲學思維也特別感興趣。今天就來聊聊第一性原理和薪酬制度的議題。 第一性原理是什麼 馬斯克在公開談話時談過很多次的第一性原理應用,以下舉兩個例子: 火箭成本降低: 馬斯克在創立SpaceX時,利用第一性原理重新設計火箭的製造和運載過程,以大幅降低發射成本。他重新評估了每個組件的生產方式和材料成本,並設計了可重複使用的火箭部件,從而使太空發射成本大幅度降低。 電動汽車革新: 馬斯克對電動汽車行業的革新也是基於第一性原理的思考。他重新思考了傳統汽車設計中的每個方面,包括電池技術、車輛結構、動力系統等,最終設計出了Tesla品牌的電動車,推動了電動車技術的發展和市場的變革。 基於以上,聰明的讀者應該就能猜到雅筑想聊的內容嚕。由於第一性原理類似「掀開表層,深究實質」,當一次又一次的拆解大塊且複雜的事物時,是很有可能發現新大陸(不一樣的解讀),或發現自己原本可能被情緒或既有經驗誤導,這種感覺是讓人很興奮的,原本覺得困難的事務也可能會變得清晰和簡單。所以雅筑認為應對公司治理中最困難的「人性」,若能透過第一性原理,也會降低面對公司治理困境的難度。 公司為何需要架設薪酬制度 在把第一性原理和薪酬制度連結討論之前,先說明公司為何需要架設薪酬制度。一個有效的薪酬制度對於公司來說至關重要。它不僅可以吸引和留住優秀的人才,還可以激勵員工的表現,推動企業的長期發展。薪酬制度應該公平、透明且能夠有效地反映員工的貢獻和市場價值。所以直誠管顧每年也都有一些客戶會希望透過建立薪酬制度提高同事的穩定度和向心力,進而降低流動率及人事成本。 如何應用第一性原理架建薪酬制度 應用第一性原理架建薪酬制度,意味著從「基本需求」出發,深入分析每一個薪酬元素的本質和影響。這包括考慮到員工真正在意的是甚麼,包含市場其他同類型公司的薪資條件、員工對自己的期望與動機是否能在公司滿足、公司環境是否足夠穩定安全又或者具挑戰力。所以每一家公司因為販售的產品不同、產業不同、文化不同的關係,每家公司的員工也不應該希望獲取相同的條件。這就是為什麼薪酬制度一定得要量身打造,而不能使用套版的原因。 另外,滿足了員工也不能餓死公司現有經營,所以公司的「財務狀況」以及「公司發展」都是薪酬制度也必須考量在內進行規畫的。所以直誠管顧的薪酬制度建立的輔導過程,都是財務顧問和人資顧問共同參與討論,把公司的成本結構、淨利結構及老闆和同事的未來期待加權設立參數。透過這種方法,以及大量的訪談討論時間,公司能更明白公司內部的優勢和劣勢,也能抽絲剝繭理解內部真正的團隊需求和意志,才能設計出更具靈活性和適應性的薪酬架構,以滿足不同層級和角色的需求。 制度是死的,人性是活的——必須持續調整制度 儘管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薪酬制度,但不能忽略人性的複雜性和變化性。公司需要建立一個穩固的勞資互動平台,持續收集反饋並作出調整。這包括與員工密切溝通、理解其需求和激勵因素,並且每年都定期有會議評估薪酬制度是否需要微調或大改,以確保薪酬制度的公平性和效果。 舉例來說,某家新創公司在成立初期設計了一套薪酬制度,但未能隨著公司發展和市場變化進行及時調整。最初的制度偏向於高度激勵短期業績,卻忽略了長期價值創造的獎勵機制。隨著時間推移,公司快速擴張,員工的期望和市場標準也發生了變化。然而,由於制度僵化,公司未能有效應對這些變化,導致高層管理人員和研發人員的流動率急劇上升。最終公司放棄原有的薪酬制度,並主張「薪酬制度是無用的」,那這句話到底合理還是不合理呢? 這個例子突顯了如果薪酬制度不及時調整,將會對公司的人才流失率產生負面影響,進而影響公司的穩定性和長期發展。倘若公司把薪酬制度視為文化的一部分,定期維護調整,那結果也許就不是這樣。 如果貴公司希望建立或優化薪酬制度,我們樂意提供專業的顧問服務。我們的團隊擁有豐富的人力資源和組織發展經驗,還有身經百戰的財務顧問能夠讓公司在有限預算中逐步實現公司想達到的微來。我們能夠根據第一性原理方法,量身定制符合貴公司特定需求的薪酬架構。透過我們的協助,您可以建立一個公平、透明且具競爭力的薪酬制度,有助於吸引、培養和激勵公司的人才。 但雅筑最後還是要提醒,薪酬制度不能只靠著顧問推動,必須仰賴每次顧問和公司同仁的訪談討論過程,讓全體人員逐步找到公司最適合的參數設定,進而建立「當下最適」的薪酬制度。透過直誠管顧協助公司建立的薪酬制度是有彈性,且公司同事知道怎麼變動修正的,如此一來,這套薪酬制度才不僵化,能在未來公司經營的過程中,隨之調整優化,最後讓公司各位同事都能成為這套薪酬制度優化的推動者。 看到這裡,是否會讓您期待公司蛻變後的模樣?很期待您與我們聯繫,讓直誠管顧一起參與公司塑型的過程。薪酬制度 薪酬設計 員工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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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之道賺錢不等於現金增加?深入解析「現金流量表」為什麼公司報表看起來很賺錢,但感覺現金卻沒有相應增加呢?為什麼感覺公司很賺錢,但卻總是覺得資金壓力大?究竟是哪裡出了問題?其實除了透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了解公司的營運狀況及營運績效以外,現金流量表對經營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 現金流量表通常分為三大部分,每一部分都反映公司在不同活動中的現金流動情況:營運活動現金流量、投資活動現金流量和籌資活動現金流量。 營運活動現金流量 記錄企業日常運營活動帶來的現金流入和流出情況,反應一定期間內公司營運活動的現金收支。主要包括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所帶來的現金收入,以及支付給供應商、員工和稅務機構的現金支出。這些項目可能包括: 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的收入:主要是銷售產品或提供服務所獲得的現金。 支付給供應商和承包商:直接與生產和銷售有關的付款,如原材料、產品製造等。 支付員工薪酬:公司支付員工的薪資、津貼、獎金等支出。 支付利息和利息成本:公司支付給債權人的利息支出。 支付所得稅:公司支付的所得稅支出。 收到的利息:公司所有的存款、投資、貸款等帶來的利息收入。 收到的股息:公司持有其他公司股份時,獲得的股息收入。 收到的租金:公司出租資產獲得的租金收入。 其他營運活動現金流入和流出:包括其他與主要營運活動相關的現金流入和流出,可能因公司經營活動的性質而異。 投資活動現金流量 記錄公司投資活動所帶來的現金流入和流出情況,反應了公司在一定期間內所發生的資本支出、不動產、無形資產之增添或處分等。這些項目可能包括: 資本支出:公司為了提升生產能力、改進業務運營或滿足市場需求,而購置、升級、擴建固定資產(如設備、機器等)的支出。 投資或處分:公司購買或出售投資產品,如股票、債券、不動產等。 對其他公司的股權投資:企業可能投資於其他公司的股票或股權。 股利收入:投資其他公司所收取之股利。 籌資活動現金流量 記錄公司為了籌措資金而發生現金流入和現金流出情況。這些項目可能包括: 發行股票:公司通過發行股票來吸引投資者,所獲得現金流入。 向銀行借款:公司向金融機構借款籌集資金,所獲得的現金流入。 償還銀行借款本金:公司根據借款協議償還長期借款的本金的支出。 支付股息:公司支付予股東的股利支出。 其他籌資活動現金流入和流出:包括其他與籌資活動相關的現金流入和流出,可能因公司籌資活動的性質而異。 利用現金流量表解決資金問題 下次翻開現金流量表,或許可以解決老闆的這些疑惑。即使沒有編現金流量表,也可以依循其脈絡,抓出公司大筆之投資及籌資活動支出,了解利潤及現金流之間的差異。 如果您對現金流量表的分析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專業的財務諮詢服務,我們隨時準備為您提供專業支持,幫助您更好地管理公司的財務狀況。歡迎隨時聯繫我們!現金流量表 財務報表 現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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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之道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未分配盈餘租稅優惠的公司適用指南政府為提供穩定的投資環境並鼓勵企業將盈餘再投資,於2019年增訂《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針對企業提供節稅管道。這項稅務優惠措施旨在鼓勵企業利用未分配盈餘進行實質投資,以促進經濟發展。 如企業以未分配盈餘進行實質投資,初步判斷若符合下列條件,其投資應可列為未分配盈餘稅之減除項目。 一、適用起始日: 107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開始,每年度盈餘發生年度之次年起年內以該盈餘進行實質投資達到一定金額,得列為未分配盈餘申報之減除項目,並在發生實質支出一年內進行申請抵減。 二、金額門檻: 以該年度盈餘進行實質投資,其投資合計達100萬元。 三、適用投資抵減之投資範圍: 建築物: 興建或購置供自行生產或營業用之建築物,包含辦公室、工廠、工程場所及其附屬建築物等,以及針對原有建築物擴建新增使其原有資產價值或效能增加之資本支出。 軟硬體設備: 購置供自行生產或營業用之軟硬體設備,包含機械、工具、儀器、運輸工具、資訊軟硬提設備等,以及針對原有軟硬體設備增添維護檢修使其原有資產價值或效能增加之資本支出。 技術: 購置供自行生產或營業用之技術,包含營業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設計、模型、技術等各種特許權利之資本支出。 四、申報方式: 如投資內容符合上述條件,可於未分配盈餘申報時,作為未分配盈餘之抵減項目。於每年五月進行營所稅申報時,額外填具申報書第11頁、第A10-1頁及第A30頁,並將相關之投資證明文件(詳註1)併同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之資料遞交予稅局存查。或在實際支出發生後一年內,向稅局申請更正退還已繳納之未分配盈餘稅。 註1:應備齊之投資證明文件: 興建或購置之契約書影本、財產目錄、統一發票、進口報單或收據等原始憑證影本、交貨驗收完成相關證明、付款證明。其為興建建築物者,應另檢附工程成本明細表、使用執照或驗收相關證明;自製軟硬體設備者,應另檢附成本明細表、轉供自用帳載紀錄或相關證明。 五、注意事項: 購買土地不在抵減範圍內。 在承租的建築物中所增建之租賃改良物不在抵減範圍內,例如承租辦公室的裝潢,是不能拿來抵減的。 抵減後3年內,有變更原使用目的非供自行生產或營業用,則不再符合抵減條件,應將原始抵減稅款退回並設算利息補繳予稅捐稽徵機關。 如果符合產創條例第10條(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或第10條之1(智慧機械或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投資抵減),可以同時適用產創條例第23條之3(實質投資抵減未分配盈餘)。 總結 若當年度公司的資本支出合計超過100萬元,一定要好好評估是否符合條件,千萬不要錯過了這樣好康的節稅機會。 若有與未分配盈餘抵減相關問題,可以加入官方LINE與直誠顧問聊聊,為您提供最適合的企業財務策略。未分配盈餘租稅優惠 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 適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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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之道避免踩雷!淺談「房地合一稅2.0」在股權交易上的影響這篇文章我們將探討房地合一稅中關於「股權交易」的規定及內容,目的在幫助讀者理解新稅制的實施細節,並針對常見問題提供解答。 房地合一稅2.0是什麼? 「房地合一稅2.0」自110年7月1日起生效,政府為了防堵個人透過成立投資公司持有房地產,再以股權買賣方式,藉以規避房地交易所得稅負,所以將「個人或營利事業持有企業股權超過半數」,且「該企業半數價值係由房地構成」者,直接納為房地合一稅2.0課稅範圍。 房地合一稅2.0常見問題 我們這次針對幾個常見問題來回覆,同時,也建議大家可以參考「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法條中也將相關規範寫清楚,至於適用的房地合一稅率,則與交易房地時相同,此文就不再贅述。 1. 符合一定條件股份或出資額之交易課徵房地合一稅後,還需要被課徵綜所稅嗎? Ans: 完成交易後,需要於一個月內完成申報及納稅,這部分就不用併入每年五月份申報所得稅課稅。 2. 如何判斷國內外被投資營利事業股權或出資額價值50%以上,係由我國境內房地構成? Ans: 註一、為時價認定,可參考不動產估價師或其他市場價值 註二、以時價認定 3. 直接或間接持有國內外營利事業股份或出資額應如何認定? Ans: 上圖中對於最下面一項是常見台灣中小企業的持股方式,也就是父母及小孩共同持有,房地合一中對於此項關係人的定義為『二等親內』,故若是在二等親內合計持有超過50%時買賣交易公司股權,則也被視為房地合一,依照房地合一稅率計算稅負。 4. 交易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之股權適用房地合一稅之規定嗎? Ans:只要同時符合「持股比率」及「股權價值」之要件,不論是否為104年12月31以前或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股權或不動產,皆落入房地交易合一稅課稅之範疇 5. 符合一定條件股份或出資額之交易,但是交易日時計算持股比例未達50%,就不適用房地合一稅嗎? Ans: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第6點規定,個人及營利事業交易其直接或間接持有股份或出資額過半數之國內外營利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以其交易日起算前一年內任一日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國內外營利事業之股份或資本額,超過其已發行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50%認定。 簡而言之,交易日前一年任一日有持股超過50%則會被視為房地合一稅。 所以不是交易當天股權持股比例未達50%即可,需注意一年內是否有任一日超過50%,如果有的話都會被算成是房地合一稅制課稅。 6. 符合一定條件股份或出資額之交易,取得日、交易日、持股期間如何認定? Ans:此點在「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2.0」Q&A中寫得非常清楚,以下截取部分內容供大家參考 一、 取得日 二、 交易日 三、 持股期間 自股份或出資額『取得日』起算至『交易日』採先進先出法,所以最後應該會畫出一張各股東股份組成各自來源於不同時間點的表格,故每部份股份皆會對應不同持股期間及稅率。 7. 符合一定條件股份或出資額之交易除取得成本可列為減除項目外,還有其他可作為扣除項目嗎? Ans:依照現行規定,包含證券交易稅、手續費及其他相關必要費用都可以作為扣除費用,未提示費用之證明文件或所提示之費用證明金額未達成交價額百分之三者,稽徵機關得按成交價額百分之三計算其費用,並以新臺幣三十萬元為限。 所以如果交易金額超過1,000萬,且必要費用未超過30萬的話,可以考慮不提供文件,也可以享有滿額的扣除金額。 那關於現行規定中所提及相關必要費用,這部分經筆者了解,目前這塊的規定比較模糊,因為目前房地合一中股權交易實際案例還不多,通常在稽徵機關在審核時還是會要求提示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期為必要性質,也可能存有雙方認定標準不同之可能。 結論 今天講的內容比較深入,且也並非人人都會碰到的內容,目前在實務上遇到的案例也不多,但因為台灣以中小企業居多,且也有不少家族企業。在這次的稅制改革後,需要多加注意如果公司中不動產比例占大比例,在買賣股權時需要特別注意是否屬於房地合一的課稅範圍,而非財產交易及證券交易所得,兩種稅制在申報時間及稅率都有不同。 在交易前建議先諮詢稅務專家的協助及討論,避免原本認為的稅負與房地合一的稅負差異很大的情況。股權交易 房地合一稅 房地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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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之道什麼是會計師財簽?什麼是會計師稅簽?解析財簽和稅簽的差異隨著年底將近,顧問們忙碌地與客戶溝通,詢問是否需要協助進行財務簽證或稅務簽證。然而,客戶往往反問:「什麼是財簽?什麼是稅簽?兩者有何不同?」接下來,就讓我帶大家從兩者的用途與規定範圍拆解,讓你更清晰地了解兩者間的差異及適用性,判斷是否符合企業需求。 會計師財簽(財務簽證)是什麼? 通常指的是會計師對公司財務報告的簽署,會計師會查核公司出示的財務報表是否符合一般公認會計準則編制,並就查核結果出示查核報告書,此報告可供特定相關人(如董事、股東、政府機構、銀行等)參考使用,以目前公司法第20條、經濟部商字第107024253340號公告及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徵信準則第18條規定,公司若符合以下其中一種情形就需要財務簽證(分法令強制與不強制要求二種): 法令強制要求: 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實收資本額達3,000萬元以上之公司 營業收入達1億元之公司(★你沒看錯,這是新規定) 公司投保勞保員工達100人(★你沒眼花,這是新規定) (依公司法規定,上述三者之公司,財務報表需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提請股東或股東常會承認。) 非法令強制要求: 向銀行借款3000萬以上,銀行要求出財簽。(實際仍以各銀行融資審核條件為準) 依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徵信準則第18條規定,企業在各行庫總授信金額包括歸戶及新申請金額達3,000萬元以上者需提示會計師簽證查核報告書予銀行,又稱「融資簽證」。 股東要求出財簽,通常若股東是上市櫃公司,或股東是有規模的國外法人,就會要求子公司出財簽(為母公司出合併報表需求) 向政府申請專案或計劃案補助,提供財簽是審核要件。 潛在投資人要求出財簽,以確保公司財務狀況及獲利能力如實呈現。 為抵減「未分配盈餘加徵稅」,當次一年度公司有財務虧損時,可出財簽給國稅局,去抵減本來應繳納之「未分配盈餘加徵稅」,這個實在特別,小編下次會另外寫一篇文章來細細說明。 會計師稅簽(稅務簽證) 會計師主要根據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定查核公司財務報表後,依稅法規定查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檢查相關帳務與會計處理是否符合稅法規定,以核定課稅所得額,並代理申報,出示查核報告書供國稅局檢視。依目前營利事業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所得稅辦法之規定,符合以下條件的公司一定要進行稅務簽證: 銀行業、信用合作社業、信託投資業、票券金融業、融資性租賃業、證券業 (證券投資顧問業除外) 、期貨業及保險業 公開發行股票之營利事業 依原獎勵投資條例或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或其他法律規定,經核准享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營利事業,其全年營業收入淨額與非營業收入在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者 依金融控股公司法或企業併購法或其他法律規定,合併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之營利事業 不屬於以上四款之營利事業,其全年營業收入淨額與非營業收入在新臺幣1億元以上者(但怪的是,不做稅簽其實沒處罰,不過小編仍然建議不要挑戰,避免成為國稅局特別關切對象) 稅務簽證也可以抵稅!?有哪些條件? 若公司非符合上述條件,仍可以稅務簽證,稅法特別針對會計師簽證申報有獎勵條款,因所得稅法第39條規定,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第七十七條所稱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申報者,得將經該管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內各期虧損,自本年純益額中扣除後,再行核課,10年內公司的盈虧可以互抵,減輕稅負,且可列支費用的限額也會提高,並降低國稅局查帳的風險。 相關文章: 公司年度報表虧損是否要找會計師稅簽呢? 如何替公司節稅?營所稅申報方式好多種到底選哪種? 財簽vs稅簽比較一覽表總整理!! 財簽vs稅簽比較一覽表 財簽(財務簽證) 稅簽(稅務簽證) 定義 會計師會查核公司出示的財務報表是否符合一般公認會計準則編制,並就查核結果出示查核報告書 會計師主要根據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定查核公司財務報表後,依稅法規定查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檢查相關帳務與會計處理是否符合稅法規定,以核定課稅所得額,並代理申報,出示查核報告書供國稅局檢視 法令要求 法令強制要求 1. 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2. 實收資本額達3,000萬元以上之公司 3. 營業收入達1億元之公司 4. 公司投保勞保員工達100人 1. 銀行業、信用合作社業、信託投資業、票券金融業、融資性租賃業、證券業、期貨業及保險業 2. 公開發行股票之營利事業 3. 享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營利事業(營收5,000萬以上) 4. 依法規定合併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之營利事業 5. 全年營業收入淨額與非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之營利事業 非法令強制要求 1. 向銀行借款3000萬以上 2. 股東要求 3. 向政府申請專案或計劃案補助 4. 潛在投資人要求 5. 為抵減未分配盈餘加徵稅 稅法獎勵條款: 經會計師查核簽證,10年內公司的盈虧可以互抵,減輕稅負 建議 根據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要求,確保合規性 根據業務性質及法令規定,選擇是否需進行稅簽,以降低稅務風險 總得來說,財務簽證和稅務簽證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主要用途和適用範圍也有所不同,財務簽證和稅務簽證都是會計師提供的簽署服務,但針對不同的方面和法律要求。企業應該依據其業務性質和相關法令要求,決定是否需要進行這兩種簽證,以確保合規性和減輕稅務風險。 若有企業相關財務問題需要解答,或需要由直誠進一步協助貴公司進行會計師簽證,歡迎立即加入我們的官方LINE,由專人為您安排與專業顧問諮詢,討論出最適合您公司的策略方案。財務簽證 財簽 稅簽 稅務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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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之道公司年度報表虧損是否要找會計師稅簽呢?在很多國家,公司年度稅報虧損是否需要找會計師進行審計及稅務簽證,通常視當地的法規和法律要求而定,然而在台灣,稅務簽證通常是指由註冊會計師為公司的稅務報告進行審計,並出具稅務報告的相關文件,以提交給相關稅務機關。 台灣企業需要稅務簽證相關的基本資訊如下說明: 一、審計報告: 公司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需要進行審計,並由註冊會計師出具審計報告,這份報告通常包括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營收的評估,以及確保財報的準確性。尤其是針對大型公司或上市公司,政府法規可能要求進行審計,無論公司的財務狀況是盈利還是虧損。這有助於確保財報的準確性和透明度,保護投資者和其他利害關係方的權益。 二、稅務報告: 在台灣,企業是需要提交「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大型公司或上市公司這份報告需要附上由註冊會計師出具的稅務報告,以確保公司的稅務資訊是正確的。 三、註冊會計師: 台灣的註冊會計師通常需要通過相關的考試和執業要求。他們有資格對企業的財務報告進行審計,並出具相應的文件。 四、財報簽證: 註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和「稅務報告」可以視為一種簽證,以確保公司的財務報告是經過專業審查的並且符合法規要求。 說了這麼多稅務簽證的基本訊息,一定有人說:「台灣大多數的中小企業,一定不需要找會計師做稅務簽證」,答案是:「那可不一定哦!」 在台灣,公司若處於「虧損狀態」,仍然需要繳納一定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簡稱營所稅),但是這些虧損只要有會計師稅務簽證,是可以進行互抵的。 總體而言,公司虧損時的稅務處理涉及複雜的法規和計算,建議您可諮詢直誠專業會計師,以確保公司的稅務申報符合相關法規並進行正確的盈虧互抵哦!立即加入我們的官方LINE,由為您安排與專業顧問諮詢,討論出最適合的策略方案。會計師稅務簽證 稅簽 年度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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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之道淺談企業併購:如何實現一加一大於二,業務增長與挑戰共存的舞台在現代商業世界中,企業合併已成為實現業務擴張、市場佔有率提升以及成本節省的一種重要策略。這種過程將兩個或更多的企業合並為一個整體,不僅能創造協同效應,也可能伴隨著種種挑戰。無論是在市場佈局的擴展,還是在實現資源共享的前進過程中,企業合併的背後都存在著多重考量和精密計畫。 企業合併的形式 企業合併並不是一個單一的過程,而是一個多樣性光譜並包含了各種合併的形式,包括以下形式: 垂直合併:即供應鏈上下游企業的結合 水平合併:兩家競爭對手為實現更大市場份額而合作的案例 多角化合併:跨足不同行業以實現多元化經營 這些合併形式,各自反映了企業運營策略和市場競爭的不同需求。 企業合併的法律和稅務考量 然而,企業合併並不僅僅是商業決策的過程,還涉及法律、法規以及稅務等多重方面的審查。許多國家都設有反壟斷法和競爭法,以確保合併不會對市場競爭造成不利影響。這些法律要求對可能對競爭造成影響的合併進行審查和批准,以保持公平競爭環境。 此外,證券法、公司法、勞動法等也需要參與合併的企業進行合規審查,以確保合併過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企業併購的稅務挑戰 企業併購中,「稅務因素」是許多公司困擾的問題。各國稅法的不同,使得合併可能面臨著多種稅務挑戰。資本利得稅、轉移訂價、折舊和攤銷等稅務問題,都可能影響著企業合併之結構與效益。合併實體需要通過精密的稅務規劃,來達到減少稅負、合法節稅之目的。 文化衝突和風險管控 所以,企業合併不僅僅涉及法律和稅務,文化衝突也是一個需要考慮的重要因素,合併後的企業可能存在不同的文化組織,這有可能影響到團隊合作和業務整合。此外,風險管控也是成功合併的關鍵,對於合併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和挑戰,企業需要提前進行風險評估和應對計劃,以確保合併順利進行。 總結 企業合併是一項複雜而多面的策略舉措,旨在實現業務增長和競爭優勢的同時,也可能面臨法律、稅務、文化等方面的挑戰。合併的成功需要仔細的計劃和有效的執行,以及法律、稅務和商業專業人士的專業指導。這場商業交鋒的終極目標,是在風險與機遇的平衡中,實現更強大、更有活力的企業實體的誕生。 如果您正在準備企業併購的計畫,實現業務擴張的路上,歡迎來加直誠官方Line,找顧問好好聊聊,提供最適合您的財稅規劃及企業經營上的專業建議。 如需了解更多關於「企業併購」相關文章,可參考官網更多相關文章 企業併購中的反壟斷法與競爭法:如何合法擴張業務? 企業併購系列:反向收購是什麼?簡單解釋與財報風險解析稅務考量 企業併購 企業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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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之道別讓員工的錢包成為公司的「暫時銀行」:如何避免員工代墊款最近常看到新創公司中常有員工代墊款發生,不論是小額文具購買還是大筆出差費用或進貨支出,雖然看似不是什麼大問題,但其實員工代墊款不僅關乎公司的財務規劃,還可能直接影響到員工的工作心情。我認為員工代墊款跟公司的請購流程以及零用金管理是密不可分的,本文將提供一些實體案例和建議,希望能在您的公司進行規劃制度時作為參考。 一、代墊款的實際案例 案例一:代墊款後離職的風險 曾經看過員工在向公司申請完員工代墊款後離職,且公司已經將款項付給員工,但是過了好幾個月後廠商來電詢問,為什麼還沒收到款項,這時候就發生兩種可能的情形: 一、憑證審核時沒有確認員工是否付款,並取得證明。。 二、員工用信用卡付款,後來刷退款項。 後來公司只能先將款項付給廠商後,再想辦法聯繫已離職員工將錢追回,或是可能要打上官司。 案例二:信用卡回饋的問題 大家應該知道現在很多信用卡都會有回饋不管是現金或是點數,就有”聰明”的員工常常幫公司代墊款項後跟公司請款,賺取中間的回饋,這位員工上班時就一直在想還有什麼是可以幫公司代墊的,然後又一直追著公司會計詢問款項何時下來,因為繳費期間要到了,導致員工很著急、會計也很煩,工作的產值也很低。 綜合以上兩個簡短的案例,我認為有幾點要注意: 限制非必要的代墊款項 員工應盡量避免為公司代墊款項,除非極其必要,且要明確告知員工付款日及相關規定。 代墊前取得公司同意 若真的有代墊的必要性,也需要提前告知公司並取得主管同意,避免後續申請款項時,公司告知不付款退回等情形。 了解公司「請購制度」還有「零用金規定」 請購制度: 公司設定請購制度絕對有其必要性,例如可以以量制價、貨比三家及控制金流,若讓員工代墊則前面提到都無法達成,也失去了採購在公司的職能,且更可能延伸其他因為員工代墊款產生的糾紛。 零用金規定: 公司運作時一定無法避免臨時性小額支出,此時也應該及時用零用金支付,減輕員工的財務壓力。 建議不管是請購制度或是零用金都應該定義清楚申請限制及報銷流程,例如多少錢內可用零用金支付,多少錢以上一定在走公司請購流程,來讓員工專注在工作本身。 相關文章:公司零用金如何管理?零用金制度如何制定? 二、降低員工代墊的解決方案 公司當然也可試著降低員工代墊情況,例如: 出差預定住宿及提前預支膳雜費:出差時能減輕員工壓力,也可直接控制預算,膳雜費則可多退少補。 使用企業信用卡:除了不需要員工付款外,也可直接紀錄及追蹤花費,但需要嚴格限制使用條件避免濫用。 與企業合作:例如與計程車車行簽約月結、與電信公司配給公司門號、與旅行社合作購買機票及住宿,皆可以直接讓員工免於代墊且公司能控管金流及預算。 總結 最後,我想強調公司文化和價值觀會透過公司各種政策與實踐來體現,其中當然包括員工代墊款。儘管難以避免會有需要代墊款的狀況發生,但這也反映出公司與員工中間的信任關係,如果公司的報帳程序過於繁瑣或推遲,可能會導致員工不滿,進而影響他們的工作效率和忠誠度。 總之,最重要的一點是 — 讓員工能專注於他們的工作,而不必擔心可能影響工作效能的問題。透過妥善管理員工代墊款與零用金,並適當地提供必要支援,可以提高員工的工作表現,並使公司更高效運作。 因為今天主要針對員工代墊款進行討論,如果大家對於提到的零用金管理以及請購制度有興趣,歡迎回饋給我們,之後有機會將進一步探討討論這些議題喲!零用金制度 代墊款 請購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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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之道客戶訪談 | 團購主開企業社更划算?真實稅金讓你吃不消,合法經營才是王道客戶訪談系列第二彈邀請到「珍好賣團購大批發的創辦人 蔡美慧」 (江湖人稱.蔡姐) 蔡姐前幾年從菜市場零售轉型,開始經營團購。 第一個月營業額就破百萬!!突破了做市場時前所未有的業績紀錄📈 但隨著蔡姐的團購批發生意越來越好,最先浮出水面的便是「稅務問題」!!這兩年,國稅局也開始加強對團購主交易的調查力度,相信團購主們都很有感,但多數的團爸團媽都對稅務問題一無所知。 蔡姐遇到的這些問題,講到你心坎了嗎🥹 「聽同行說開企業社比較好,是真的嗎?」 「怕被查稅,每次出貨都開發票,營業額越來越高,要繳的稅多到可以買名車!?」 「現在員工好難請,為了留住員工,薪水開很高也有問題?」 來看影片中,直誠如何協助蔡姐解決這些問題💪稅務 客戶訪談 團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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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之道客戶訪談 | 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做、財務的事交給直誠做,讓新創公司放心在業務、市場開發「根本沒想過要逃漏稅!! 但總是跟會計師記的帳有出入,新創產業要如何找到適合的財務顧問」 你也有跟新創企業主 Amy一樣的困擾嗎? 最近,各個公司幾乎都在忙著申報去年的營業所得,你呢,營所稅報完了嗎? 有覺得公司其實沒賺這麼多! 不應該繳這麼大筆的稅額嗎? 「直誠管顧」YouTube頻道客戶訪談系列,第一集請到的嘉賓是 — 「新創產業營運主管 • Amy」 Amy創業至今兩年多,主要是做商用電動機車相關服務 【本集影片重點】 ► 創業初期遇到的難題 →把支出、收入、任何可能的花費記很清楚了,但總是跟會計師記的外帳有出入 →到底該怎麼做才能確保在經營上每一條都合法 ► 財務還是要請專業的會計人員來做!! ► 跟直誠合作有什麼不一樣?直誠什麼特質讓Amy感到Surprise ► 直誠讓Amy感到安心的理由帳務 財報健檢 客戶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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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之道公司購買軟體要辦扣繳申報嗎?標準化軟體、客製化軟體規定大不同!年初一月是營業稅加扣繳季節,不曉得同為戰友們的各位有沒有順利度過了呢?今天我們要分享的內容也跟扣繳有部分相關,就是常常有人在問,公司網路購買例如adobe軟體、office 2019等套裝軟體等,且非透過台灣代理公司也未取得統一發票時,需要辦理扣繳申報嗎? 首先我們先需要依照軟體開發用途分為標準化軟體或客製化軟體。所謂標準化軟體依照台財稅字第09604520730號第三點所述如下: 屬於現成可供銷售之軟體,供一般使用者使用,且未針對個別使用者撰寫或修改之軟體。買方取得在單一或特定數量之個人電腦安裝及使用程式之權利,但不允許執行任何方式之複製或修改,亦不得進行電腦程式之還原工程(reverseengineering)、解編譯(decompilation)或反向組譯(disassembly);所稱拆封授權軟體,指電腦軟體所有權人為對於一般使用者方便授權起見,單方面擬定授權之契約條款,並將此契約條款置於有形的媒介(如包裝盒)上,若使用者同意該授權條款,即拆封使用該電腦軟體。典型之拆封授權軟體無須經任何修改即可供一般大眾使用,屬於標準化軟體;所稱套裝軟體,指軟體業者為便於使用者使用該軟體,而採取大量、標準化、規格化之方式製造後,將軟體包裝成套出售。因此套裝軟體多為拆封授權軟體,而非客製化軟體。 而客製化軟體,係針對個別使用之特定用途撰寫或修改之軟體,例如:ERP企業資源規劃、或其餘依照公司特殊要求額外撰寫之軟體。電腦程式著作權屬無形資產,提供他人使用取得之對價為權利金,當授權使用地在我國境內,以及境內營利事業取得授權,委託中華民國境外加工、製造或研究而於境外使用,所給付之對價,屬所得稅法第8條第6款規定之中華民國來源所得,營利事業應按給付額扣繳20%稅款。 看完上面落落長的法條說明,我們來個重點整理: 故若購買的軟體本身屬於標準化軟體,例如adobe、office套裝軟體等,則其銷售收入按一般國際貿易認定,非我國課稅範圍,也不需要申報扣繳。 但若是購買的為客製化軟體,係針對個別使用之特定用途撰寫或修改之軟體,則給付之金額則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需要應按給付額扣繳20%稅款,進行扣繳申報呦。 額外提醒,若企業為求節稅主張購買軟體係為標準化軟體,但後續在稽徵機關對此若有不同判決時,將導致企業因未依法辦理扣繳導致補稅及罰鍰,故購買前建議先查找說明書或包裝盒上是否單方面擬定授權之契約條款,通常典型之拆封授權軟體無須經任何修改即可供一般大眾使用,即屬於標準化軟體,或檢視雙方簽訂合約上是否會有影響判斷標準之內容,且儘可能先與稅務機關預先溝通,避免未來認定不同時導致補稅罰鍰等處分。 以上是這次想跟大家分享的內容,如果大家有其他想知道的問題也歡迎透過官方Line聯繫我們,我們會再分享給大家喲!標準化軟體 客製化軟體 扣繳申報